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是一个十分古老的课题,也是一个持续发生和发展着的课题。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的现实意义。
从古希腊的实体论与非实体论的分野到中世纪的唯名论与唯实论之争;从近代英法的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对垒到德国古典哲学中的“自在之物”和“绝对理念”的对立;从新老实证主义的实在概念到人本主义哲学的反实在思潮;从形形色色的实在论、非实在论到内格尔的新自然主义和胡克的自然主义实在论纲要,从W ·塞拉斯的科学实在论到普特南的趋同实在论和本格的科学唯物主义;从库恩的范式论到黑崎宏的日常实在论;从理查德·罗蒂的协同性实用主义到大卫·格里芬的后现代化科学观等;无不反映这一课题在哲学论战史上的强劲生命力。因此今天深入探讨实在论与反实在论的论争不仅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更主要的是表明了这种争论是哲学自身发展的必然。
实在论,这是从泰勒斯到德谟克利特、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诸多哲学大家一直研究的重大哲学问题。此后它在两千多年哲学史中,其间虽然发生一些反复,但是经过一个否定之否定过程,今天再次成为哲学舞台上一个争论和研究的热点,这是因为“实在”问题看起来似乎非常简单,可以说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由自己的感官所知觉到的外部世界的客观实在性,更不能否认自身的存在,但实际上其内在的问题要复杂得多。它之所以依然成为讨论的热点、争论的主要对象这里存在着认识和实践两方面原因。
从认识上讲,人的认识过程总是一个从不知到知,从局部到整体,从片面到全面,从肤浅到深入这样一个逐渐深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不断概念化的过程。没有概念化的过程,就没有人的认识。而一切概念既是人的主观作用的结果,即意识能动性的集中表现,也是外部世界、认识对象在人的思维的大脑中的一种反应;正是概念表达了客观事物,也正是概念把人的认识的主观性深深地刻印在被认识的“自在之物”之中。这正如黑格尔曾阐述的:概念是通过分裂的方式展示它的各种规定的,而且仅仅是赋予这些规定以暂时的独立性,“所以它在这里就实现了自己,从而也就将它自身设定为理念。但概念正在于它既可以把自己的各个环节展示出来,并把自身分解为各个不同的东西,又可以使这些如此显得独立的阶段回到它们的统一性和观念性,回到概念本身,这样概念事实上才使自身成为具体概念,成为理念和真理。”[1] 也就是说,人的认识过程本质上就是一个创造概念和利用概念进行理论构造的过程,没有这种概念化或概念建构过程,就不会获得任何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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