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关于中国信贷市场匹配机制的再设计的内容,供大家参考,接下来我们一起具体阅读下吧。
摘要:我国的银行信贷市场呈现二元结构——目标客户与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两者有着不同的运行机制。目标客户信贷市场的议价过程存在一个类似企业“求婚”的递延接受程序,市场的运行结果稳定。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不存在导致稳定结果的分散化匹配程序,市场广度和深度不够。为提高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我们建议通过公布银行信贷方案、设立非目标客户信贷中心、设立中央化的匹配清算所等,把分散化的议价过程变成中央化的匹配程序,从而完善和降低中小企业的交易成本,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拓展广阔空间。
关键词:双边匹配理论;信贷市场;匹配机制
信贷市场的功能是把作为信贷需要方的企业和作为信贷供给方的商业银行匹配起来。在银行主导模式下,我国银行信贷市场出现了二元结构——目标客户信贷市场和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两个市场有着不同的运行机制,目标客户信贷市场的分散化议价过程存在一个企业“求婚”的递延接受程序,市场的匹配结果稳定;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的分散化议价过程不存在导致稳定结果的匹配持续,市场效率低下并且存在大量的策略行为。这种二元性导致信贷资金从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不断流向目标客户信贷市场。为了提高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的稳定性和运行效率,我们基于匹配理论设计出一个匹配过程,把非目标客户信贷市场中的分散化议价过程变成中央化的匹配过程。
一、理论综述
作为博弈论的一个分支,匹配理论在市场设计方面开始承担越来越重要的职能,因为作为研究定义市场运行“游戏规则”的经济学理论,匹配理论对卖者和买者交易地点的重建和交易制度的总体安排等提供了更好的市场设计或建议,最着名的三个例子是无线电波段许可证的拍卖市场、电力现货市场和劳动力中央清算所等。
?经典的匹配模型由以下要素组成:①存在两个有限且不相交的代理人集合M和W;②市场一方代理人对另一方代理人具有符合完备性和传递性特征的偏好排序清单P;③匹配μ是从并集W∪M到它本身的一种一对一的二阶对应关系(μ2(x)=x),使得如果μ(m)≠m,则μ(m)∈W;如果μ(w)≠w,则μ(w)∈M;④博弈的基本规则是双方代理人可以互相接触并自主地做出决策。?
如果每个代理人对其派遣结果是可接受的,即个人理性匹配,显然必须满足一些起码的要求。相应地,作为不会被任何单个代理人或任何一对代理人联合阻止的“稳定匹配”概念作为一个更强的匹配标准被引入。Gale和Shapley[1]证明了稳定匹配集的非空性。他们指出,一对一双边匹配区别与单边匹配、三边匹配和多对一匹配的一个显着特性是稳定匹配总是存在,这依赖于市场的双边性、匹配是一对一和代理人偏好不很复杂的事实。
为了证明他们的观点,Gale和Shapley设计了递延接受算法,在要求代理人偏好严格的基础上,从任何偏好排序清单开始,经过最多?n2-2n+2?个步骤以后,产生一个稳定匹配(如果代理人在两个或者更多的可能派遣结果无差异,则引入“平局决胜负”法则)。
在Gale和Shapley的开创性研究之后,匹配理论在十年间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展。1972年,Sharpley和Shubik[2]联合发表了一篇关于派遣博弈的文章,证明了类似稳定匹配非空性、最优稳定匹配和晶格结构的相关结论。Gardenfors[3]则从投票理论出发,把匹配?μ定义为一个“大多数派遣”,即不存在一个匹配μ′?对大多数人而言较?μ?更喜欢,进而证明,在双方代理人可以相互接触的情况下,当偏好严格时,每一个稳定匹配是一个“大多数派遣”。FlEiner[4,5]用不动点理论研究了稳定匹配,指出双边匹配问题联系着Knaster-Tarski不动点理论,非双边匹配问题联系着Kakutani不动点理论,进而在此基础上描述了一个稳定匹配定理的一般化情况,同时研究了一般化稳定匹配的晶格结构。
关于代理人数目的增加与稳定匹配最大可能数目之间的对应关系问题,1986年,Irving和Leather[6]发现了稳定匹配数目的指数增长特征,他们指出,考虑一个?g(n)有个稳定匹配的市场(M,W,Pn),表示有n个男士和n个女士,并且使得每对(m,w)是相互可接受的,那么,在市场(M*,W*,P*?2n中至少存在2[g(n)]2个稳定匹配。同时,他们还证明了,对于每个i≥0,存在一个n=2′的市场(M,W,Pn),至少有wn-1?个稳定匹配。1986年,Hwang进一步讨论了稳定匹配数目的代数特征[7]。
关于稳定匹配的获得路径问题,Roth和Vande Vate[8]通过证明给出了稳定匹配集合非空的替代性证明和到达他们的替代算法。该规则证明了,在假定每一个阻止对有非零的被选择可能性的基础上,开始于一个任意匹配和通过满足一个随机选择的阻止所对的一个随机过程一定最终收敛于一个稳定匹配。
关于某位代理人扩展其偏好清单是否会影响其他代理人的稳定匹配结果的问题,Roth[9]在一般的医院-实习生市场中证明了Mcvitie和Wilson于1970年提出的命题:在一个有严格偏好的市场?(M,W,P)?中,保持单身的集合对所有稳定匹配而言都是一样的。在此基础上,Gale和Sotomayor[10]证明,如果一个男士拓展其可接受配偶的偏好清单时,这种变化不会损害女士,也不会帮助其他男士;如果额外代理人加入市场时,这既不会损害男士,也不会帮助其他女士。随后,Kelso和Crawford[11]与Demange和Gale[12]分别在对匹配市场一般化的研究中证明了Gale和Sotomayor的上述发现。
二、我国银行信贷市场的制度变迁
一个现实的市场必须具备这样几个要素:需求者、供给者、交易对象及交易制度。在信贷市场上,信贷资金的供给者为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需求者为工商企业,交易的对象为信贷资金,交易数量和价格由交易双方议价决定。如果要素缺失或要素不具备市场化特征,则难以构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信贷市场。从这个意义看,1979年前,我国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信贷市场,因为双方的议价交易制度并不存在,信贷资金的分配主要是财政拨款。银行是财政的“出纳”,商业性贷款极少。1979年至1997年,我国建立了计划管理的信贷市场,从1998年起,信贷市场才开始向真正的市场化管理转型。(一)从建国到改革开放前的财政支持模式
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不仅赋予财政聚集大量国民收入的可能,同时也使财政成为社会分配的总枢纽。政府通过各种计划把社会上各种储蓄集中起来,实行集中性政府储蓄,然后再把储蓄资金分配到各个需要投资的领域。个人的收入和储蓄水平都很低,能为其他部门提供的储蓄也很少,企业收入全部被国家财政所集中,甚至连折旧基金也上缴。企业投资活动由政府计划确定,投资来源由财政全额拨款。政府不仅是最大的储蓄主体,也是最大的投资主体。
这一体制下,社会资金由政府计划配置。社会各经济部门及主体几乎没有“储蓄转化为投资”的选择权。财政系统成为资金运动的主渠道,从而形成了财政支持模式。企业既非投资主体,也非融资主体,仅仅是政府投资主体的外壳,企业财务收支完全受政府财政预算控制。信用活动受到抑制,银行业务完全听命于计划和财政部门的安排,并成为财政系统的“出纳”。
(二)计划管理的银行信贷市场
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经济体系的各个层面发生巨大变化,尤其在金融领域。在改革开放的初期,由于计划经济的惯性,财政性融资仍占优势地位,其他融资方式逐步发展,但以银行融资发展最快。1983年试行“拨改贷”,1985年全面落实,银行融资上升到主导地位。
但实质上,信贷市场仍是计划管理的市场,也就是政府主导下的国有银行支持模式。银行支持是指金融资源的配置并不完全按照一般意义上的效率标准,而是根据某种特定的目标(如政府平稳进行经济转型)来进行的金融活动。[13] 他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社会收益率标准重于个体收益率标准,具有正外部性,如果从局部看,银行支持一般会使银行的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是低效率的甚至是负效率的;二是银行产品具有二重性,即硬负债、软资产,从负债方看,金融资产是私人物品,受到现行法律的保护,而从资产方看,银行资产蜕变为准公共产品,其合法权益并不容易得到保障,信贷资金财政化;三是软成本约束,国有银行不像真正的商业银行那样在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那一点决定最适合的信用供给,而是根据总量原则即平均成本等于平均收益来安排信贷发放;四是银行对企业支持的义务并不对应企业治理控制权,信贷“三查”微观操作服从于银行支持的宏观导向,隐藏的危机不是单靠银行信用,而是国家信用支撑,国家对银行有控制权且承担无限责任。
(三)银行信贷市场的市场化转型
1998年之后,我国的信贷市场开始发生实质性改变,由计划管理向市场化管理转型,也就是说从政府主导下的银行支持模式向非政府干预下的银行主导模式转型。其中的标志性事件有:其一,1998年1月1日,中央银行取消了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贷款限额的控制,在逐步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现“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管理制度;其二,1998年10月31日,利率市场化改革启动;其三,外资银行的进入;其四,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等。
三、计划管理下银行信贷市场的匹配方式
我们借用匹配理论的研究范式来分析这个非真正意义的信贷市场的匹配过程,主要涉及双方代理人的构成、代理人的偏好排序清单、匹配过程等。
(一)信贷资金供应方的构成及偏好
计划管理体制下,人民银行总行是直接决定和控制货币供给的主导和关键。因为各分支行的信贷规模由人民银行总行直接决定,既不通过任何中间变量,也不给分支行留下信用创造的空间。虽然其间中国银行曾是独立的,后来名义上也一直保持独立,但对内则是人民银行的一个从事对外金融业务的局。其他银行则明显是非独立的,因为他们只是执行财政拨款业务的名为银行而实际并非银行的银行。至于为数不多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财力均极为薄弱,实质上应该算是人民银行在农村的代办点[14]。因此,信贷资金供给方只有一个。①
偏好方面,由于各级银行只是被动地执行上级行的贷款指令,根本不存在自主性的偏好排序清单。②同时,这种偏好还存在着一定的异化。按照信贷计划的本意,申请信贷计划的企业最终能够获得相应的贷款额度,贷款的指向性是相当明确的。但问题是,计划经济是具有“投资饥渴症”的扩张性经济和资源约束经济,很容易造成原信贷计划的重新组合排列,加上各级行政主管的职务升迁与投资规模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信贷规模则是实现这种扩张冲动的必然选择。另外,国家不能对这些产业和部门的资金供不应求熟视无睹,因为这里不仅有资金不能到位的损失,而且还会转化为关系社会安定团结的政治压力,于是,人民银行总行只能增拨贷款指标,信贷规模因此扩大。
(二)基于信贷资金需求方的分析
在计划经济中,微观经济主体只有三类:国有经济单位、集体经济组织、广大的城乡居民。前两者的每一个单位的生产、流通和其他经济活动均纳入国家的统一计划并由计划直接约束,并与银行存在信贷关系。城乡居民的消费则实行总量计划,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是在自己收入和主要生活资料计划供应和限量供应的范围之内自主安排,没有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性贷款。所以,信贷资金需求方的主体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组织,特别是国有经济单位。
按照计划经济的常例,企业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的一个分支机构开立进行存贷业务的基本账户,各经济单位之间不得发生商业信用。这样,信贷资金需求方的偏好清单中除了开户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别无选择。所以,每一家企业的偏好清单中只包含一个元素,且所有企业偏好清单中的元素都是来自于人民银行的具体信贷计划。
(三)匹配过程
具体匹配过程见图1:
注:①计划部门向企业下达生产计划,并向人民银行总行报备。
②生产企业根据计划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报信贷计划。
③人民银行下属的各分支机构汇总上报人民银行总行。
④人民银行总行根据整体经济发展规划,审定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信贷计划,切块下达。
⑤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向生产企业发放贷款。
⑥生产企业实现销售后归还贷款。
这个匹配过程具有如下特点:
1.信贷计划的框架及其指标的分解决定了我国当时的货币供给开始于人民银行总行的贷款指标的下达,因为,贷款指标是各级银行发放贷款的充分必要条件。
2.贷款实际上是一个完全独立的过程,它取决于人们的判断——把额度定在多大规模为宜,而不是受有没有信贷资金来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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