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这一行动固然是出于复关( GATT )和其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WTO )的需要,但在短期内连续五次大幅度降低关税(从 43 %降至 17 %),这在国际上也是罕见的。关税减让一般是通过双边或多边谈判,按照有取有予的原则讨价还价后确定的。至今,我国单方面削减关税的成果是有限的。美国对华贸易逆差仍逐年上升,由此美国认定中国的市场准入程度远远不够,还存在着关税以外的诸多贸易限制措施,进而在知识产权和开放服务贸易上对中国施压,更发起超级 301 调查并单方面扣减中国输美纺织品配额 [10] ,来逼迫中国让步。同时,美国并未信守与中国在 1992 年达成的市场准入谈判协议中 " 坚定支持中国复关 " 的承诺。时至今日,在诸多国家纷纷支持中国加入 WTO 的情况下,美国仍设置重重障碍加以阻挠 [11] 。因此,即便中国不能直接从谈判对手那里取得相应的让步和利益,也应选择合适的时机采取单方面行动,以便从其他方面给本国带来利益。
这个最佳时机本来出现在 1995 年上半年,即退税对中央财政压力最大的时候。仅仅调低出口退税税率,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退税迟滞带来的问题。外贸公司虽然可以改用出口代理制以部分缓解退税的矛盾,但这一转变涉及企业间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资产重组的难题,使得以自营为主要方式的外贸企业面临短期内难以克服的困难。目前,外贸企业惨淡经营已是全国性的问题,如此下去,我国的出口后劲可想而知。没有效益的出口,也就使出口退税政策失去了意义。加上外贸企业间的无序竞争,出口单价不断下跌,从本质上讲,就是国家财政资源和自然资源的流失。虽然获得了大量外汇盈余,但付出的代价是否太大 ?
维持适当的关税水平,对于为我国的民族工业,尤其是新兴工业争取时间是十分必要的。即使我国自主调低关税,也应巧妙地与我国的经济利益结合起来。若 1995 年我们采取了这样的方式,并结合取消出口退税,外贸企业的状况会大大好过现在。国家三年间可节约用于出口退税的财政资金累计达 2000 多亿元。
况且,本币贬值后适当降低关税,进口不会受到影响,又可表明中国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任何国家对此都无话可讲。同时中国自 APEC 会议后又向世界宣告,中国在未来时间将会进一步降低关税,因此将其与废除出口退税结合起来是完全可行和有益的。
再次,这种贬值是由于取消退税后,出口价格向正常成本回归,与东南亚国家因结构性矛盾并由过度的金融投机而引发的全面崩溃有本质的不同,谈不上人民币的信用危机。只要中国坚持结售汇制度以及其他行之有效的金融外汇监管措施,包括央行随时干预外汇市场以抑制投机,人民币只会有控制地逐步下浮到位。这是一种政府积极干预下自主的有管理的合理下浮,不同于那种由外来冲击造成的剧烈贬值。调控目标明确,具有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并且缓慢逐步下调到位,有助于消除香港市场的恐慌和投机心态。同时应积极地动员和影响海内外舆论,表明人民币不是固定汇率,人民币与港币的汇率机制完全不同,二者之间不存在互动的因果关系,人民币不是港币的联系汇率;并指出大批在大陆投资生产的港资企业将大大得益于人民币贬值,从而刺激其加工贸易的出口,进而增加香港转口贸易的数量,最终有助于香港经济的复苏。以此改变国际金融市场中将人民币作为维系港币联系汇率制度的最后保障的普遍心理预期,减缓人民币一旦贬值可能对香港金融市场造成的冲击和振荡。
上述步骤应作为人民币汇率下浮的第一阶段,在香港市场消化适应之后,鉴于亚洲国家 30 %~ 75 %的货币贬值幅度对我国形成的出口竞争压力,人民币有必要再次贬值。因为第一阶段的下浮仅是取消出口退税的自然结果,对于促进出口并无任何作用。东南亚国家至少还需要 2 ~ 3 年时间进行结构性调整以摆脱危机,我国也同样面临着深化政治经济改革和振兴经济的艰巨任务,包括对外贸经营体制以及企业制度的改革。面对当前我国国内的经济困难,出口不仅不能削弱,反而必须大力加强。这是解决国内需求不足的一个有效手段。目前国内买方市场的形成、通货紧缩、居民储蓄倾向的加强以及事实上仍很严格的外汇管制,完全可以将汇率贬值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国内有观点认为,从目前外汇供求状况看,我国有庞大的外汇储备,外贸顺差较多,不存在人民币贬值的压力。但汇率的形成并不单单取决于外汇供求关系,同时必须考察出口的微观效益以及人们对未来经济发展前景的预期。目前的人民币汇率受到政府的有力控制,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汇率,而且现存的外汇交易市场也远非完善和有效。因此,在相当程度上目前的汇率仅仅体现了市场上外汇供过于求的表象,而实质上则是反映了政府的政策意图,即担心贬值会引发通货膨胀,从而导致国内经济和社会的不稳定,以及影响国外投资者的信心;同时中国希望以牺牲自身经济利益为代价,塑造一个对国际社会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问题是:影响一国出口竞争力的是实际汇率,而不是名义汇率,现在人民币的实际汇率已严重高估。ε =EP * /P
(ε:实际汇率, E :名义汇率, P *:外国价格水平, P :本国价格水平)
为方便起见,以 1994 年 1 月人民币汇率并轨时的官方汇率为参照物,当时名义汇率为 1 美元兑 8.68 元人民币。 1994 ~ 1996 年间,国内物价在始于 1992 年的经济过热的惯性作用下,保持上升趋势。虽然 1993 年下半年,宏观调控政策开始奏效后,物价快速上涨的势头得到遏制,但整个这段时期物价总体涨幅较大;与此同时,国家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以及强制性的结售汇制度,人民币货币供应量减少,外汇出现供大于求,名义汇率稳步下降(目前名义汇率为 1 美元兑 8.28 元人民币),因此 1994 ~ 1998 年五年间,人民币对主要国际货币的实际汇率高估约 30 %,而对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综合实际汇率高估了 45 %以上 [12] 。这一情况以及 1995 年中以来出口退税迟滞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得我国出口竞争力急剧下降,出口效益不断滑坡。
目前的出口现状绝不是某些学者所说的 " 外贸出口增长放缓,但仍在增长,表明外贸仍具潜力 " 。事实上,由于国内政企关系远未理顺,以及司法实践中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国内商业信用严重倒退,国内贸易的风险远远高于国际贸易的风险。因此,外贸企业为维持经营并回避国内商业风险,不惜竞相降价以保住有限的海外客户和市场。但另一方面,外贸公司由于资产相对较少,承担这类经营亏损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从一般意义上说,危机所带来的国外大幅度压价,对外贸公司的影响远不如对生产企业的影响巨大。如果前者因出口成本过高而不接定单,则直接造成生产企业的库存增大。后者最终不得不低价亏损销售以回笼资金,造成银行呆坏帐上升。
1998 年 8 月,外经贸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在上海召开银贸协作会,制定了若干促进外贸出口的措施,其中一条规定: " 对于有定单、暂时亏损的企业,只要具备还款能力,即给予封闭贷款。 " 这表明政府十分担心出口下降从而导致国际收支恶化,进而影响经济增长目标的实现以及偿还外债的能力(预计 1998 年将偿还外债本息 400 多亿美元)。一些地方为了实现 " 保八 " 的目标,不惜一切扩大出口,这种以政治动员的方式盲目追求出口增长的做法,正在产生严重后果:扰乱了海外市场的秩序和供求平衡,加剧了未来出口的困难;同时,国内企业亏损加大,财政支出超计划增长,银行呆坏帐增加。还有学者主张以全面地大幅提高出口退税率达到实际贬值的效果,这不仅在财政上无法做到,而且再度提高退税率的空间也是有限的。因此人民币贬值势在必行,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是:贬值是否会出现一些学者所断言的一系列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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