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克鲁格曼将空间概念引入迪克希特一斯蒂格利茨的垄断竞争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完成了新经济地理学的开山之作,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浅谈新经济地理学。
提出“核心一边缘”模型以来,关于空间的经济研究得以进入主流经济学的视野,并随着藤田等(Fujita et al.,1999)、鲍德温等(Baldwin et al.,2003)对理论的进一步完善,新经济地理学终于建立了自己的研究范式,并导致学科的快速发展。
但是,围绕新经济地理学的一系列争论和讨论却始终未曾停止过,这些争论包括:新经济地理学的研究范式、新经济地理学与传统经济地理学以及城市与区域经济学的分野、空间区位问题为何一直未能进入主流经济学的研究范畴等(顾朝林等,2002;朱华友等,2003;刘安国等,2005)。本文主要围绕几个重要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以推动新经济地理学理论的交流、传播、研究和应用。
新经济地理学,学术界亦称空间经济学(Spatial Economics)或地理经济学(Geographical Economics),就其学科的本质特征而言,它是经济学的一个分支。尽管对于“空间”这一研究对象,经济学有着与地理学同样的目标和学术兴趣,但是它们在学术规范、学科范式、理论方法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却远远大于共同点。为此,有必要探讨这两个学科对同一对象——“空间”进行研究时的差别。
经济学虽然在社会科学诸学科中是最接近自然科学的,但它本身仍然属于社会科学范畴,它研究的是社会经济中消费者、厂商、市场以及政府等主体的经济行为,仅仅由于其使用的研究方法和学科范式较为接近于自然科学,使它看上去更像一门“科学”。经济学建立了一套本学科的学术规范:需求、供给、价格、市场均衡等,围绕这些概念,经济学建立了自己的理论体系和学科范式。
而地理学则是另外一门几乎完全不同的学科,它是一个将“地理”因素作为特定研究对象的自然科学。尽管地理学也将经济行为的地理特征作为研究对象,但经济行为的地理特征在地理学科中是被当作“自然现象”来加以处理和研究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地理学研究的经济行为与地貌、海洋等自然现象并无不同之处。地理学的研究方法基本上是实证主义的,但在传统的经济地理学领域,这种实证主义更准确地说是经验主义的,它主要依赖观察到的经济行为的地理现象加以研究和分析,研究方法则直接来源于空间科学和区域地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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