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经济主体,两个会计主体目前,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核算被人为地划分为两个会计主体。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
高等学校开展日常业务过程中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各方面收入、支出的发生及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增减变动的核算遵循《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而有关为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面正常进行而开展的基本建设的投入、完成和使用核算遵循《国有建设建设会计》,这样造成了高等学校作为一个经济主体,使用两套会计准则、两种会计科目、两套财务核算账套、两种会计报表的情况。两个会计主体分别核算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反映的都只是高等学校经济活动的一个侧面,而整个高校国有资产的情况并不是二者简单的汇总加和可以全面、完整、系统地反映的,这样既不便于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又不利于高校内部财务管理和财务决策。
具体会计核算没有明确规定高校在大规模扩招以前,基本建设投入较少,主要由上级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之间相对独立,联系较少。但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和高校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各高校为了抢抓机遇,扩大招生规模、纷纷加大基建资金的投入力度,基建资金来源有了财政拨款、学校白筹、银行贷款、捐款、外来投资等多种形式。多种形式基建资金的使用核算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以高校为主题,以事业单位财务报表为根据进行的资金筹措方式,而有关本金的归还和相应利息的支付,还没有明确的规定。由于没有明确的会计核算规定,各高校做法不一。有的高校将银行贷款反映在基建会计的“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下,利息的支付反映在“待摊投资一利息支出”科目下,而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并没有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有关信息。有的高校将银行贷款反映在事业单位会计中,在“借入款项”科目中核算作为流动负债,然后将贷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通过“应收及暂付款”科目转入基建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将往来款项作流动资产长期地挂账,基建会计将转入的银行贷款在“基建投资拨款”科目下处理,这部分资金将陆续被用于支付工程项目的款项,在“建筑安装投资”、“待摊投资”等科目中核算。而用银行贷款建设的资产完工或交付使用形成固定资产如何核算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会计信息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需求高校会计作为反映和监督高校整个经济活动的工具,其主要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及时地提供全面、完整、系统的财务信息。随着高校事业单位的发展,办学形式的多样化,资产来源渠道的拓宽,会计信息使用者对高校财务报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往来款项长期挂账、两套账表之间存在着科目差异、核算方式和口径不同等,造成会计信息的制度性失真与技术失真,重复核算现象严重,不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由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长,往往要跨年度,因此,基建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的高校,在较长的时期里,资产负债表中会有大额的应收及暂存款,而该部分资产在基建会计报表中又以银行存款、建筑安装投资等形式存在。两账分离,虚增了资产,易造成使用者的误解。基建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在未办交付使用手续之前,高校事业单位会计是不做固定资产增加处理的。在实际工作中,基建项目建成使用和资产登记之间往往是不一致的。在有些固定资产管理不严的高校,基建项目建成并使用多年,各项投资费用并没有按照规定结转、分摊,归集出资产的成本,因此在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中的固定资产账未能准确反映,造成学校事业单位会计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资产价值不符,资产信息严重失真,不利于银行对高校偿债能力和信用等级的评估。这些信息的失真,使高校决策者无法全面、准确、完整地理解高校当前的经济运行情况,容易导致重大经济决策失误。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高校事业单位会计与基建会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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