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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色零售法律探究

2017-06-20 15:15:00

小编又与大家见面了,今天为大家带来的内容是绿色零售法律探究,希望可以帮你们解决问题!

一、问题的提出

2011 年 10 月,全球最大连锁超市沃尔玛在重庆的 12 家门店被查出在过去的 20 个月里,将普通冷鲜猪肉标注为“绿色精肋排”、“绿色里脊”等商品名称,按照“绿色食品猪肉”的价格销售,销售假冒“绿色猪肉”63547 公斤,获违法所得 50 万元。工商部门认定,沃尔玛销售假冒“绿色猪肉”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重庆 10 家门店停业整顿 15 天并处违法所得 5 倍罚款 269 万元。同时,公安机关对 7 家门店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对相关涉案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这一事件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

这次沃尔玛假冒绿色猪肉事件最终以重庆工商部门认定其欺诈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作为定论,但笔者认为此次事件除此之外还有着更深层的影响,那就是对新兴环境保护模式——绿色零售的发展的伤害。绿色零售作为绿色营销的一种形式,是人类在环境保护与消费、发展中寻求的一种妥协之路,也是各国新兴的环境保护之道。

绿色零售是最近几年在我国兴起的环境保护模式,政府对此也日趋重视,但是通过沃尔玛事件却可看出我国绿色零售法律的缺失,虽然假冒绿色产品可在《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中寻找到相关规范加以规制,此次事件也是依据《刑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但是相关规范在环境法体系中却无处可寻,更不用说有关绿色零售方面的规范了。因此本文拟以沃尔玛假冒绿色猪肉事件为例,对绿色零售进行探究,分析其在我国的现状及其法律困境,以探寻其停滞症结及发展路径。

二、绿色零售主要内容及现状

(一)绿色零售主要内容

绿色零售即零售业绿色化,理解它需要从与其息息相关的绿色经济、绿色营销及绿色消费的认识开始。

1.绿色经济、绿色营销及绿色消费

绿色经济是绿色零售之依托。绿色经济(Green Economy)指的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传统产业经济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建设为基本产业链,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经济形式。从宏观看,绿色经济是指经济体系的绿色化;从微观看,绿色经济是指单个的产业经济活动的绿色化。生产、流通、分配及消费大致勾勒出人类经济活动的全貌,而零售作为流通的一个重要形式,也是人类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因此绿色零售也是绿色经济的具体阐释,对绿色零售的理解也都是从对绿色经济的理解开始的。

绿色零售是绿色营销在零售中的具体应用。绿色营销(Green Marketing)是将绿色理念纳入企业营销过程的新型营销模式,英国威尔斯大学的肯·毕提教授将绿色营销定义为“一种辨识、预期及符合消费的社会需求,并且可带来利润及永续经营的管理过程”。其实质是建立在绿色经济基础上,以绿色技术和绿色市场为依托的,“以满足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共同利益为目的的社会需求管理和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的市场营销方式”。[1]营销是为了不断满足顾客的需求,并从不同层次的需求上来迎合消费者的经营趋势。而“消费者一旦能够从竞争性商品中进行自由选择,那么就有了‘用脚说话 , 的权力,从而迫使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市场上进行激烈的竞争,由此而使他们生产或经营的商品能在价格、质量、功能或创新方面成为最吸引人的商品”。[2]绿色需求是消费者的最新选择,绿色营销便是在生产者、经营者满足消费者最新选择过程中所产生的,它以环境保护为理念和宗旨,在产品和服务上采用绿色技术,开发绿色市场,进行研发、生产及销售等一系列经济行为,兼顾企业自身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及生态环境利益。

绿色零售是绿色营销在销售阶段的具体体现。绿色营销蕴含的环保理念、环境价值观、行为模式融入到零售阶段,传统零售便转变为绿色零售,它促进了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因此绿色零售是绿色营销在零售阶段的具体体现,可以说,没有绿色营销也不可能存在绿色零售。

绿色消费(Green Consumption)也称可持续消费,是绿色营销的市场动力,因此也是绿色零售的动力。自亚当·斯密以来,消费被视为所有生产活动的最终目的,以工业文明为主的传统消费模式使人类过度消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随着消费者绿色消费观念的兴起和发展,企业不得不在生产、销售中积极采取绿色环保措施以回应消费者的绿色要求。绿色消费与绿色零售相互作用。一方面,绿色消费促进了绿色零售的产生与发展;另一方面,绿色零售又反作用于绿色消费的发展,不仅为绿色消费提供场地,更能促进绿色消费的习惯和意识。

绿色零售是在绿色经济发展下探索出的新型环境保护思路,是绿色营销在销售流通阶段的应用,它回应了绿色消费的需求,为其提供了最直接的途径,同时又进一步推动了绿色消费意识的提高。

2.绿色零售的主要内容

绿色零售有其特定内涵和内容,零售业是否绿色化需通过其内涵得以确认。绿色零售内容主要包括了零售企业的绿色经营方式、绿色商品的经营及绿色理念的贯穿始终。

零售企业是零售业主体,零售业的绿色化最首要的内容是零售主体的绿色化。

零售企业作为提供零售服务的主体,其本身存在着绿色化的要求。作为独立发展的第三产业实体,零售企业的能源消耗巨大。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一份全国零售企业耗电量调查结果显示,全国家电卖场、便利店、超市、大型超市和百货店等五类零售业全年耗电量超过 300 多亿千瓦时,其中以百货店和大型超市为甚,零售企业已经成为能源消耗大户。[3]因此,零售业的绿色化必须从零售主体自身的绿色改造开始,很难想象一个自身环境保护存在瑕疵的主体将环境保护理念与销售结合的自觉性和真实性。零售企业的绿色化表现在其经营方式上是否采取了有别于传统经营模式的绿色经营模式,而这种绿色经营模式的节能减排所带来的能源消耗远低于传统模式所造成的能耗。我国相关部门对零售企业的节能减排越来越重视,2010 年商务部首次发布《2010 年中国零售业节能环保绿皮书》,对现阶段我国零售业节能环保工作现状做了全面总结,研究了零售业对国家节能减排及发展低碳经济的作用和贡献;[4]2011 年则评选出第一届中国绿色零售商[5]。

零售企业作为联结生产商和消费者的服务性行业,它在采购和销售绿色商品中分别对生产商和消费者起着引导作用。对生产而言,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非同小可,清洁生产能有效减缓生产中所产生的环境损害,但清洁生产所付出的成本也远高于传统生产模式。作为经济人,企业对利润的追求是永恒的目标,它的任何行动都不可能,也不能偏离市场轨道,只有当生产企业具有足够的环境意识及利润可期待时,才有可能积极采取清洁生产方式。绿色零售企业为绿色商品提供销售场所,才使得绿色生产有了营利的机会。消费者绿色需求的急剧增长能给清洁生产带来巨大的市场动力,而零售是绿色产品面向消费者,满足消费者绿色需求,使企业最终获取利润的主要形式。因此,零售企业的绿色态度能促进生产企业的环境态度。

对消费而言,消费者绿色需求的兴起源于对日益恶化的环境的忧虑和反思,源于环境意识的进步,因此消费者的环境意识也直接影响着其消费观念与行为。零售企业提供绿色产品,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机会,同时也为更广大消费者增进环境保护意识提供了途径,更能引导消费者的绿色消费行为。商务部的有关负责人指出,零售业未来发展的趋势将不仅是打造绿色零售企业,更要发挥窗口作用,向消费者宣传绿色低碳的消费理念,并努力带动上游供应商的环保低碳发展。零售企业的绿色产品的采购和经营实质上承载了绿色零售的重要意义。

绿色经营理念是绿色零售产生、持续、发展的核心。绿色经营理念是绿色零售的核心、灵魂之所在,它贯穿绿色零售的始终,并最终决定零售业的绿色化方向。作为理性的经济人,零售企业有自己的利益追求。而在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个体利益与社会责任、环境保护与利润追逐的矛盾中何从选择,完全取决于零售商是否具有绿色理念以及是否愿意承担环境社会责任,缺乏绿色经营理念的绿色零售经营行为只可能是应景之作,或为追逐企业利益的另一种手段,是无法真正持续的。目前我国公众包括环境知识及环境态度在内的环境意识处于不断增强的阶段,但也不尽如人意,特别是中小企业在面临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冲突时,并没有足够的绿色理念支持利益天平向环境保护倾斜。

(二)绿色零售市场现状

绿色营销在西方国家发展已久,企业采取绿色营销最初是为了追求消费者绿色需求增涨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但随着环境意识的日益增加,企业环保社会责任感不断加强,很多大型企业将社会责任与利益追求结合起来,国际零售业的绿色浪潮也是一浪高过一浪,诸多零售企业均加强了社会环保责任,并通过环保节能树立新形象,逐渐向着“绿色企业”转变。而到中国开拓市场的国际零售企业大都秉承了绿色营销理念,在绿色零售进程中发挥着表率作用。如家乐福、乐购、沃尔玛等国际零售业巨头在华掀起一场“绿色营销”之战,各自从不同方面加强了绿色进程,树立、打造绿色企业形象。[6]

家乐福是从绿色经营形式方面着手来实行绿色零售的。据报道,自 2008 年后,家乐福每家新门店都增加了 200 万元的节能投入,已有门店也全部进行了节能改造。据称,家乐福单个门店一年就因节能减少开支达 100 多万元。乐购则是首家明确提出要做“零碳企业”的零售商。据其宣称,它致力于贯穿整个零售供应链的碳减排管理,力争从原材料采集、制造到配送、零售、消费以及废物弃置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都减少碳排放,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减排效果。沃尔玛近年来以“环保超市”形象高调亮相,在 2008年提出绿色采购计划,在环保、节能、产品安全与社会责任等方面对供应商提出具体要求,力求供应商提供绿色产品。沃尔玛“减碳”举措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对接绿色蔬菜、水果基地,打造环保供应链,建设环保节能店和在企业内部推行“低碳文化”。由此可以看出沃尔玛绿色零售侧重于提供绿色商品这一方面,它以环保供应链的绿色保障为重中之重。这些零售巨头在绿色零售中起着先锋表率作用,对中国绿色零售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也正因为如此,这些零售巨头的多次诚信危机也会给绿色零售的发展带来不可忽视的消极作用。正如沃尔玛,一方面是大张其鼓地向绿色超市进军,另一方面却是经营上的负面消息不断,频发食品安全和质量问题。而此次沃尔玛假冒绿色猪肉事件更是对绿色零售带来沉重的打击,它打击了消费者的信任,而这恰是绿色零售正常发展的基础所在,绿色零售需要消费者的认同和参与,否则难以发展。

相较于这些国际企业,我国本土零售企业在绿色零售上的表现更为逊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因市场经济欠发达及环境意识落后而无意也无力实施绿色零售。绿色零售在中国市场的表现不尽如人意,这不仅与市场经济状况及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息息相关,更与国家的法律、政策有着直接关联。虽然绿色零售是市场经济中的企业自主经济行为,不应为政府所干预,但是也必须有法律对市场秩序的确认和保护才不致出现混乱和盲目的逐利行为,因此只有法律、政策上的扶持及监管,绿色零售才能健康发展。

三、绿色零售法律制度的意义及现状

(一)法律、制度对绿色零售的意义

绿色零售不仅承载着环境保护责任,也是一种营销手段,是企业营利的手段和模式。在市场经济下,零售是完全的市场行为,是企业的自主经济行为,它不受政府的干预。但是市场的逐利性决定了市场局限性和市场失灵问题的存在,而绿色零售不仅关乎商业行为,更关乎环境保护,其目的就在于引导经济绿色化,从而实现环境保护。因此,绿色零售需要规则引导,尤其是法律规则对个体行为的规范,从而保证实现蕴含其中的环境价值;更需要法律制度对零售企业、生产商和消费者及政府部门进行调控、监管及促进、扶持。

我国近几年来,绿色零售也越来越受到政府部门的重视。但令人遗憾的是,我国对绿色零售的关注在法律层面有较大欠缺,绿色零售并未得到实质性的关注。缺乏法律及政策强有力的支撑和监管,绿色零售难以有所作为。

第一,有关确认“绿色”零售的标准缺乏。

严格说来,绿色标准、技术标准并不是法律,但是它对绿色零售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零售是否绿色化是以绿色标准为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标准的功能与社会规范体系中法律规则的功能并无二致,因此,对绿色零售而言,标准具有法律般神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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