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的推定学说作为近现代各国法理学界和司法实践部门的一个新型的法学概念,受到了各国法学界的广泛关注和研究,以下就是由精品学习网为您提供的谈民法视域下的环境侵权职责。
在分析环境侵权责任因果关系认定之前,我们首先要了解何谓因果关系推定,以及具体到环境侵权案件之中因果关系推定的具体涵义是什么。所谓因果关系的推定理论,就是在发生了一般情况下很难或者无法认定责任分担的情形,但是可以通过其它方式间接的证明某种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客观的因果关系,则可以推定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从而使受害人无需承担举证的责任,而加害人除非能够提出该行为与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之反证,使可免责。在具体到环境侵权案件中,因果关系的推定,则是在面对潜伏时间长,危害范围广,案件的取证困难和因果关系链复杂的情况下,为了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所采取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而加重加害行为人的举证责任,或者在某些特定环境侵权案件中,对于举证困难或者原被告双方处于巨大优劣势反差情况下,采用其它科学方法能够客观的间接证明因果关系,从而推定其存在的一种方法。
(一)传统侵权因果关系理论及缺陷
传统侵权因果关系理论的概念是相对于现代的新型因果关系推定理论而言的,界定这两者的关键所在就是因果关系的存在是否要求其必然性,证据的绝对性,和在经验主义基础之上对于侵权案件因果关系的认定是否合理性这三个方面。传统的侵权因果关系认定,是建立在认定因果关系存在的必然性,对于证据的绝对证明性或者是完全依靠经验主义来认定因果关系这几个方面,显然是陷入了绝对的极端范畴或者完全散漫的经验主义范畴之中。而新型的侵权因果关系推定理论,与传统的侵权因果关系推定理论相比较,则较多的是考虑到综合的去评价影响因果关系认定的各个环节和方面,运用自然科学等方法,客观的在复杂的因果关系关系链中寻求真正能够区分侵权因果关系责任的方式方法。
(二)因果关系在环境侵权诉讼中的重要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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