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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论文:浅谈儒家神学的二次重建

2017-06-15 17:56:00

,治国,平天下”,哪个血性男儿没有这样的理想?“仁、义、礼、智、信”赋予时代内涵后难道不好吗?而“格物至知”又怎么不可以转化为认真探索世界本源的科学精神?“大同世界”又怎么没有体现人类平等互爱的终极善愿?福利社会、和谐社会与此儒学理想又有何异?这些当然是值得肯定的思想精华。但是儒家的这些思想精华,在两千年间其实只是一面悬挂在空中的旌旗而已,只是良知的“善端”而已,是尚未实践的思想,尚未结果的花瓣:

1、传统儒家“内圣”体系相当模糊和软弱,因而十分容易被异化。

传统儒学显而易见的首要缺憾是,在人性“良心”内在证据之外缺少一个证明儒学宣讲之真理性的外在有力见证,缺少一个能够诉诸神圣本体的足以栓系人类生命价值理念的坚固的价值桩,即缺少追求之实践之的足以统摄人类生命抓住人类心灵的强大精神动力,缺少永恒言说。即使有三不朽之说也需要有人来证明立德立功究竟和永生有关。孔子显然没有明确拿出仁义道德和永生的关系凭据,他只是凭借人人具有的神性良知而教导他人并且自己也努力追求而已,真理不是仅仅靠卓越的教导就可以最终建立起来的。孔子他可以是我的道德教师,但是不可以做我的生命主宰。所以我要提倡“以孔子为师,以耶稣为主”。这就突显了围绕着“真理见证论”而展开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的独特价值。

今天人类日日围绕却常常视而不见的最基本的价值轴心是什么呢?难道不是生命吗?一个连永恒生命都不懂得渴望的人无异于懵懂的动物般的生存,对于一个不追求满有盼望地活着的人,道德和信仰都是多余的。所以这个关乎今生和永生的价值标尺必须稳如磐石地树立起来:一切道德讨论都应当围绕着人类生命而展开,秩序、国家、文化、风俗等等都应当为此让路。人类社会的一切价值如果离开生命又有何意义呢?就像耶稣所言,赚得全世界若赔上生命又有何益处呢?就像王阳明所言,世界再美好若无人类生命谁来欣赏其美好呢?如果轻易地否定一个人的生命就可能否定众人的生命,最终就可能导致人类的自我否定自我毁灭。如果没有把“尊重生命”上升为神圣层面的信仰,良知就容易泯灭,仁义道德在这情形下极其容易被抛弃。比如2004年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杀人案,根据周围众人反映,你不能不说马加爵原来是个有良知的好学生,但是当环境逼迫过来的时候,他没有寻找到不放弃良心的理由。在看守所里他才说出“有信念的人是快乐的”。人类良心如果能够正常展现出来而非被扼杀埋葬,必需信仰的保护,而且这个信仰还必须直接指向生命才能够统摄我们的生命,才能够实际地对于良心起到扶持作用。所以在《神学的觉悟》一书里我才会讲出这段话:

“良心不是神秘得完全不可理解的凭空存在,良心内核是对生命的肯定,良心的外层紧密包裹乃是信仰的结晶体,良心通过信仰而呈现,良心以信仰为肌肤,合宜的信仰可以使良心更加明敏、可以确立良心的神圣感,不合宜的信仰也可以使良心窒息。意识到良心的肌肤是神圣信仰,这就不难理解人类良心观念在文明史中的传播,最主要地是依托着世界各大宗教的信仰。”“如

果说信仰是良心的肌肤,那么无庸置疑,人类的良知在“利而不害”的精神核心外还穿着肥大的社会历史的外衣。一些具体的道德规条在古代社会被看作体现了正义精神然而今天却可能被视为邪恶。”

那么,信仰直接指向的生命究竟是现世生命还是彼岸世界的生命?生命的意义在今生今世还是来生来世?按照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在现世充分展开充分发光的生命才可以具有永恒价值,获得永生资格。故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兼顾今生和永生的信仰,不是否定今生价值今生幸福的出世主义也不是仅仅追求现世今生个人幸福而不顾他人死活的及时行乐、末路狂欢的享乐主义。因为《圣经》宣告:上帝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传道书》3章11节)也就是说,人类的神性生命天然地追求永恒,人生本能地追求永生,“若死人不复活,我们就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哥林多前书》15章32节)事实上,我们的人生经验也告诉我们,只有一个把今生和永生统一起来的生命信仰才可以让我们安心地生活,才可以让我们既不至于成为疯长而不结实的麦苗又不至于成为永远不播下土里最终朽烂掉的种子。

若没有对于今生的肯定又同时赋予我们彼岸永恒生命的盼望,若现世生命的充分展开充分发光与永恒生命的相挂钩不是真理,那么,我们真地要问一问了:人为什么要修养自己呢?善恶的世间结局就是善恶的最终结局?那么尼采所说的道德属于弱者,强者不需要道德庇护之类的话就会成为真理了,无情地伤害他人的生命就是正义了,因为强者的拳头就是真理的立法者。离开耶稣的见证,则在《中庸》一文里的那个“中”和那个“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就会堕入茫茫迷雾中或者仅仅会从温良恭俭让之秩序角度来理解,我们就不能够断定儒家的“义”、“宜”、“道”、“矩”、真理究竟是什么;如果说“仁”是“爱人”,则爱又是什么?若无关乎生命的神圣信仰,是否伤天害理也可以说是爱?若无关乎生命的神圣信仰,道德又如何自律?在模糊不确的定义状况下,道德又如何不异化为对暴力强权的屈从呢?

当我们追问“儒家传统资源果真能够满足‘对于今生的肯定又同时赋予我们彼岸生命的盼望’这一要求,能够胜任扶持良心完成内圣的角色吗”的时候,显然呈现出一种文化资源的匮乏和软弱。我们实际上首先要问,儒家的“天”是什么形象什么内涵?又如何确认这个内涵?明代儒家基督徒杨廷筠早就发问了:“古来经典,只教人钦天奉天知天达天,未尝明言:何者为天?”(杨廷筠《代疑续编》)儒家文化资源里早期虽然有“德配上帝”的观念,但是孔子时代儒家已经不看重今生与永生的统一了,到秦汉之后更是淡漠。儒家历史上没有一个人向我们证明义人虽死也会复活,没有一个人向我们证明“仁义”的确是关乎永恒生命的不可战胜的大道真理,而没有真理的明确见证就必然缺乏践履真理的力量和坚定意志,当国家危难关头就必然汉奸遍地,当人民生灵涂炭之时就缺乏具有勇气的济世真儒。没有真理的明确见证还极其容易导致戴震所谓的世俗权威“挟其势位、以理杀人”(《孟子字义疏证》)局面的产生,因为“理”的现实对应是“礼”,是根本不把对于君王异议者之生命放在眼里的秩序。故儒学两千年来的内圣体系根本不能够从生命存在的深刻根基上鼓舞华夏民族与时俱进地创造性地张扬人生能量,甚至还可能扼杀一切敢于自由张扬的生命能量,两千年的中国传统社会体制的整体“超稳定”实际上的确是以窒息个体活力为代价的“寂静”。传统儒学若不把“人文主义耶稣信仰”引进内圣修养体系则必定难以重新成为鼓舞华夏民族张扬人的生命能量的精神支柱。即使像任继愈、李申诸位先生那样肯定了“儒家是宗教”,也不能够在中国儒学历史上向前迈出多大的步伐。何况,当代最倡言“王道复古”的名儒蒋庆也不得不承认,宋儒过于强调天之命与人之性,重视“主宰之天”不够,有以心性消解 “主宰之天”之嫌。(蒋庆、周北辰的对话:《追求人类社会的最高理想:中和之魅——蒋庆先生谈儒家的宗教性问题》)那么,我们对于所有接着宋儒做的儒学学问难道不更加应该多一份警惕吗?

“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是拒绝奥古斯丁的原罪论的,但是坚决承认人人都犯了罪这个事实,只是这种罪是后天不合宜的社会环境和匮乏的个人觉悟的结果,因而人人可以悔改,而且认为完备的学习教育和理性的信仰可以十分有益于人类从犯罪之路上的回头,最终拒绝继续犯罪。如果每一个现代儒生反躬自省、反身而诚,他能够肯定认为自己从小到大未尝对于他人作出过一次至少是心灵层面上的伤害吗?伤害他人的心灵实际上就是伤害他人生命,在神学上也是得罪上天的创造主。罪既然是对于上天的得罪,那么凭什么这些伤害就可以随风飘去呢?难道不是上天本身才有资格向人类表白的吗?难道不是在这种表白之后才可以明确肯定的吗?明末大儒李二曲难能可贵地归结儒学的宗旨在于“悔过自新”四个字,但是在其弘论的余音处是否也存在着“何谓过”、“何必悔”的追问呢?我们上下寻找,能够有力成全李二曲讲论的不能不说只有圣子耶稣的生平表白。即使我们不提罪,儒学的内圣体系也依然不是自足的,至少不是有力的。儒生们可以说“我们仅仅依赖于内在良心,不也是可以很好地生活吗?”我们根据强调人性生命具有神性形象的人文主义耶稣信仰来看,的确不能够否认人性良心的神圣内涵,但是没有确证的内在良心不是很容易被沉重社会压力挤压掉的吗?古今无数被迫犯罪的例子都支持这一点对良心的质问。而且《中庸》所追求之“内省不疚”的“慎独”,若无关乎生命的神圣确证和标准,又如何保证这种内省是真诚的不是虚伪的?虽然在儒教中不放弃良心的根据同样是上天信仰及其神圣性,我们也并不能够排除相信神圣上天之“天道性理”,相信自己神圣之“天爵”,人自己去“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易传》)、“尽心知性知天”(《孟子》)也能够产生出像文天祥那样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个别杰出人物,但是文天祥的不屈在汉族被其他民族不断征服的千年过程中是极其希罕的例子而且是属于消极的例子,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大批无原则无廉耻的汉奸的层出不穷,如果中华君臣向来真正觉悟并积极追求“天道性理”的刚健有为和张扬生命的真义,也就根本不会出现个别儒生志士战败后的消极悲壮殉国。恰恰因为孔子心中的“天”不说话(“天何言哉”),需要人们自己去发现和体认“天道性理”并“达天知命”,故这“天道性理”就是模糊的,是一般民众不容易觉悟得到的,当具备了足够强的拳头之后人人都可以操起“替天行道”的大旗暴力作乱,当力量不足时更多的人愿意俯首为奴;对于君王而言,当先秦人格上帝信仰沦丧后,“天道性理”也是模糊的,对于“天”的神圣感和敬畏心必然沦入虚伪和麻木之深渊,那一点制衡君权胡作非为的精神力量也荡然无存,《尚书》里民权君权同时源于神圣的观念必然被压抑被轻忽,这样就可以理解在秦汉之后王权专制统治之下儒学何以一直无法如现代新儒家幻想的那样能自发地“内在超越”而从良心坎陷、良心自我约束中开出近代民主。因为大家都迷失了那个目标,因为中国传统文化体系里无人能够给儒家的“天”、“道”提供一份值得敬畏的关乎生命的确证。

但是,《圣经》和五部福音书却可以给我们提供这个确证。耶稣被相信为上帝的化身,是上帝的“话”(道),绝非仅仅是因为他曾自我宣告“看见了我就看见了天父上帝”,最关键的是他以肉身生命展示了上帝的赦罪之恩、博大之爱、以公义掌管生命的大能。若无肉体的流血牺

牲和死而复活,我们就很难把耶稣同约翰·麦奎利在《中介者》一书中所列举的“人类天空中的九颗明星”(摩西、琐罗亚斯德、老子、佛陀、孔子、苏格拉底、克里希纳、耶稣、穆罕默德)里的其他八颗明星区别开来;若无肉体的流血牺牲和死而复活,我们甚至很难把他与那些现代邪教教主区别开来。耶稣不是单单靠口舌来征服人心。他不仅像一般道德教师那样把敬天爱人的道德常识教训众人,更重要的是他亲自实践他的道德说教,并且亲自表明这些真理大道的确是关乎生命的,是不可战胜的。除了各种宗教体制权威在现代社会里的共同淡化这个原因外,上述的“耶稣对于生命真谛的见证实践”就是今天儒学与耶稣的相遇不同于历史上儒学与佛教道教相遇之最深刻的秘密所在。宋代时候儒学与佛教道教相遇,实质上是一套粗糙的人生哲学体系与另外一套较为精致的人生哲学体系的相遇,但是今天儒释道各家它们却都共同需要耶稣生平的真理性见证:

因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来书》9章22节),耶稣毕竟流血完成了献祭赎罪的使命,作了赎罪的牺牲,表白了终极上帝的恩典,完成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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