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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论文:探究美及美的本质

2017-06-15 17:56:00

【摘要】精品学习网为您整理了国学论文:探究美及美的本质,希望和您一起探讨!

当人们流连于山清水秀的大自然之中,当你观赏一副赏心悦目的艺术品的时候,当你沉醉于载歌载舞的丰收欢庆晚会之时,一种奇妙的美感便会从心中油然而生。然而,美起源于什么,美的本质又是什么,一事物因何而美,古今中外,历来哲学家、美学家都试图给出美的确切含义,但至今还没有一个学术上的标准答案。

一、美的本质之争:主观? 客观?

美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从古至今都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这个问题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因为只有弄清楚这个问题,才有资格去谈论美的定义,否则,对美的任何论断都是枉然。

我认为美是纯主观的,美根本就不具有客观性。我国儒家经典之一《礼记》里说:“美恶皆在心中。”柳宗元说:“夫美不美,因人而彰。”18世纪英国唯心主义经验美学的代表休谟说:“美并不是事物本身里的一种性质,它只存在观赏者的心里,每一个人心里见出一种不同的美。”[1] 我国美的主观论的代表高尔泰举了个例来说明美的主观性:大自然给予蛤蟆的,比之给予黄莺和蝴蝶的,并不少什么,但是蛤蟆并没有黄莺和蝴蝶所具有的那种“美”,是人觉得它不美。[2] 在这个例子中,美的主观性充分显现出来了。

通俗一点说,美是人们的一种感觉,那种认为“美是事物的本质属性”的观点是再荒谬不过了。不管是日夜星辰、山川河流、天鹅、蛤蟆,还是卢浮宫的门面,他们的存在只是一种状态,这种存在的状态可并不添加上天的主观色彩,只是感觉这种存在状态的人,才自作主张地认为是美是丑,对于这种美与丑,人类在某些方面取得一致,就毫不犹豫地认为这种一致是事物的固有特性。蝴蝶鲜艳,又能翩翩起舞,所以人类就认为它美;而蛤蟆皮肤色暗,粗糙,还有可怕的毒腺,所以就是丑。人类是自私的,竟忘了从蛤蟆的角度去审定它是否为美,如果是这样,蛤蟆的肤色及毒腺对它来说是再美不过了。也许人们会认为卢浮宫的修建有人为的主观色彩,是人类追求美的杰作。这话不错,对于人类,确实能把自己认为是美的形状、色彩、声响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人们把卢浮宫的门面按自己认为是美的形状修建,这种形状的存在只是一种状态,它不能说明卢浮宫门面的美就是它的自然属性。上天是公平的,在上天眼里,这种人类劳动创造与乌鸦搭巢可毫无二分(都是一种存在的状态),那种美是人类的自我陶醉。无可否认,美的载体是客观的,就是说这种人类的感觉是以卢浮宫的存在为物质基础,是它的存在刺激了人的大脑做出美与丑的判断。换句话说,卢浮宫的存在与卢浮宫是否为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卢浮宫门面的存在是客观实在,它的形状可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然而它形状的美丑则是人类的主观感觉。由此可见,卢浮宫的存在与人感觉到的美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在有的人眼中,卢浮宫不美也不丑,或者是丑的”(狄得罗语)。存在是存在了,是美是丑则是另外一回事。有的人说美感是客观美的主观反映,这里的“客观美”应理解为感觉客观的美,因为意识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美感属于意识,也应该是“美感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所以美与客观性沾不上边。由此还可以说明,哲学上的唯物主义与美学上的主观论是完全可以统一的。[3]

在美的本质争论中,还有美的统一论。我国两位著名的美学大师朱光潜先生和李泽厚先生分别认为“美是主、客观的统一”和“社会性与客观性的统一”。美的统一论虽然在人们对美的经验认识的解释上似乎更合情理,然我个人认为美的统一论的提出在根本上是个错误。不管是主客观的统一,还是社会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其实都是一个意思。李泽厚先生所说的社会性,指的是人类社会,人类社会所能体现的只能是人的主观能动性,这实际上与主客观的统一如出一辙。美的统一论还有一个通病:他们认为美既不是主观的,也不是客观的,但在具体的论述中,往往承认美既是主观的,又是客观的,这当然给美的解释带来了方便,却违背了它自己的初衷。朱光潜先生在物我的统一的论述中说“我没入大自然,大自然没入我”或“物我交流物我同一”,大自然是否没入我只有大自然才知道,这纯粹是个人的审美感受,也就是西方美学所谓地“移情说”,这实际上是承认美的主观性。 从美的统一论的产生缘由来看,它是在对美的上千年的争论——美是主观还是客观,僵持不前,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情况下,人们另辟思路,把主、客观折中而产生的。统一论是对美的主、客观之争的一种逃避,美要么是主观的,要么是客观的,有没有第三种思辨存在的方式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不仅如此,美的统一论还显得泛泛而谈。 朱光潜先生在得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这样推理的:承认了文艺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承认美是文艺的一种特性,美必然是意识形态的。由于物质是第一性,意识为第二性,因此美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4] 朱先生所认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的“客观”,指的是客观存在,而不是美的客观论所认为的美是事物的本质属性。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正确性毋庸置疑,因为任何主观感受都不能脱离客观的物质基础,美当然也不例外。问题是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是否能严格的推出“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的直接推论应该是 “人类意识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而不应该把范围缩小成美,这样就像定义人时说“人是生物”一样尴尬。美的统一论也就显得空洞乏味,似是而非,对探索美是什么的问题是毫无指导意义。

二、美感的起源

美感是人的一种感受,属于意识的范畴。在弄清美感源于什么之前,应先明晰一个问题,即动物是否具有美感。

达尔文把审美的观念分为两种:一种高层次的,即狭隘的;一种低层次的,即广义的。他认为动物有低层次的审美观念,并且具有美的表演和欣赏活动,达尔文举了鸟和一只受欺辱而报复的狒狒为例。[5]  但这种观点受到多数人的质疑,他们认为动物没有审美观念,动物“不是针对满足迫切生理需要”[6]的表现行为,只是动物的本能,条件反射,或者是性冲动,生理快适感等等。我个人认为达尔文对审美观念的划分并没有错,动物在某些方面确实具有审美的意识。现代科学研究表明,动物也具有意识,意识也不是人类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动物也有表现欲,如猴王在其“部属”面前摆出一副神圣不可侵犯 的架势,竖毛,昂首,大摇大摆。其他雄猴则回避,更不敢有什么不敬的行为。猴王的这种表现不完全是为了 食物或配偶,更可能是想耍耍威风,表现它高不可攀的地位。当它得意洋洋的从部署面前走过之时,它一定如同人一样有一种优越的感觉,它所想的是它的强悍和它的“臣民”对它的敬畏与服从 ,其实这种意识就是美的意识。当狗见到远方归来的主人所表现的那股“喜出望外”地亲热劲,恐怕不能用诸如条件反射、本能、性冲动来解释吧。狗的行为若用人的语言来表达:“您回来了我好开心,我又能天天形影不离的跟随您了,这是我最乐意的事。”狗的行为就说明它当时产生了美的感觉。有人会说这是把狗对主人的爱看成美,是不正确的。中国有句古话叫情人眼里出西施,既然人能把爱转变成美,狗为什么就不能呢?这是人们认识的一种偏见,在狗的眼中,主人就是最可爱,最美。而且,多数情况下主人可并不为狗带什么礼物,如果是条件反射,则这种行为会逐渐消失。狗对同是一家人的不同主人的热情也是有差异的,这说明狗也有好恶感,有审美的观念。据《灵长类》一书提供,科特兰德教授有一次发现,一只黑猩猩花了整整15分钟的时间坐在那里默默地观看日落,它望着天边变幻的色彩,直到天色发黑才离去。该书作者说:“一味认定只有人类才能崇拜和欣赏非洲黄昏的美景,就未免有点儿太武断了。”[7] 本能之类的词语并不能解释什么,听起来却像神甫说“那是上帝安排的”一样合理。以上的论述至少可以说明,动物或多或少具有审美的观念。

然而,不得不承认,动物的审美意识与人类的审美意识(美感)有着本质的差别,动物只在某些方面才表现出对美的认识。动物的意识简单,数量少,不能变化(不是绝对的);人类则恰恰相反,人类广泛的可学习性、创造能力使自己的意识日益丰富,变化多端。所以只有人类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美感,动物所具有的美感是低级的,几乎可以忽略(在美的本质中再作进一步论述),而不是没有,或者主观的归为快感。用陶水平的一句话说:“动物的自由游戏快感中已孕育了人类美感的某些因子,或者说是人类美感的萌芽。[8] 马克思说过,对于不辩音乐的耳朵,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由于动物的意识太过于简单、低级,不能与人类相提并论,从这个意义上去讲,我们承认只有人类才有真正意义的美感也不为过。美不能离开人,脱离人而论美显得毫无意义。

而人类意识又是怎样从简单到复杂的呢?它的根本动力是什么?达尔文认为人是由古猿进化而来的,马克思则进一步说明了劳动在古猿转化为人的重要作用。劳动是古猿求生的一种特别的选择,这种选择超脱了动物本能的求生行为。劳动当然能满足古猿的基本生理生存需要,在这以后,古猿也能表现原始的高级需要,比如刚才所提到的猴王表现权势的行为,这是动物属性满足感的延伸,正是这种延伸,才使意识得到不断 的强化,复杂多变。其中古猿相对完善的大脑是先决条件,劳动相对于动物的游戏而言则是一种最好的强化途径。古猿的意识逐渐丰富,变化多端,彼此想交流,有表达的欲望。最初也只能借助于手势或者某些行为,就如同欢迎就摆尾的狗;而相对高级的嗓子,最初也只能吱吱唔唔,正是如此,才训练出能发出各种音节的嗓子,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语言才得予产生。当然,这是个相当 漫长的过程,语言的丰富则使意识更加复杂多变,人类逐渐形成了一种特有的能力——可认知性和广泛的可学习能力。《生物的思维》一书指出,劳动只能促进社会进步,不能引起人类进化,脑思维能力的进化才是人类进化的主要特征。[9]  所以我认为,动物属性满足感才是人类意识人化的最原始动力,劳动只是一种强化的途径。同样,人的审美意识在复杂的意识中得到强化,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提高,超越,与动物的低级审美意识划开了界线。所以,美感源于动物属性满足感的延伸,而这种延伸的深度则由大脑的完善程度决定。

三、千古之谜:美是什么

美是什么,现代许多美学家只讲美感和艺术,对美却避而不谈。1903年威廉·奈德在《美的哲学》一书第一话便是:“美的本质问题经常被作为 一个理论上无法解答的问题而放弃。”哈比吕把美的本质的探讨称为一项“困难和难以接受的任务”。美是美感的根源,撇开美而谈美感和艺术,如引无源之水,缘无本之木,任何美学体系,都必须回答什么是美的问题。

关于美现在比较流行的是“美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或者“劳动创造了美”,严然打着马克思主义美的实践观的旗号。同美的统一论一样,美的实践论也是在逃避美的本质之争,对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根本就未作说明。实践论引入了“人化的自然”、“劳动创造了美”等新观点,从实践的角度理解美,这是美学的一大创举,也是实践论显得合理的原因,至少它在一段时间内一定程度上统一了人们对美的认识。其实,实践论最想表达的是人在美的认识上的主观能动性,这倒是美的主观性的很好说明。美的实践论者机械地把“人的本质力量”和“对象化”强加给美,而所谓的劳动创造了美,根本就是断章取义。马克思没有美学方面的专著,甚至没有对美的基本观点(他只认为美离不开人类)。所谓的马克思对美的重要论述的出处是《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讲‘劳动异化’中共两次提到了美,分别是“劳动创造了美,却使劳动者成为畸形”和“……也能按美的规律来塑造物”。[9] 通观全文,那两句话所强调的是劳动和意识,与美的联系仅仅是出现了那两个字,说劳动创造了美是违背了马克思的本意的,也与马克思严谨的治学作风背道而驰。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思维方式看待美学问题,也并不是非要从马克思的原著中找一点关于美的论述为自己的论点“镀金”,那种做法简直是拿着鸡毛当令箭。即使如此,让我们看看那种断章取义,糊乱联系的漏洞吧。

美确实离不开人类,这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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