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在马克思理论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马克思正是从分析国家、法与市民社会的关系^手,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法哲学,逐步确立了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下面是谈国家关系马克思的市民社舍思想辩思。
在这一具有深刻转变意义的理论中间,个人与国家之关系问题构成了以全人类的解放为己任的思虑的中心,即如何才能“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实现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使人过上真正符合人的本质的生活。
对于人的本质的科学认识构成了马克思市民社会理论的逻辑原点
他遵循“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把观察的视点放在具体的、现实的、实践着的人的活动上,指出,“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正是在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中,在劳动中.人一方面与自然界发生联系,在改造自然界的同时获得了满足自身需要的资料;另一方面,叉与其他人发生关联,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以及以此为基础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开始了自己的社会生活,由此人才具有了社会属性。劳动是推动人自身完善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它不仅决定了人与动物之间的根本区别,也决定了社会性而不是生理性是人的本质属性。“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实际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的本质在于社会属性构成了马克思批判黑格尔市民社会观的基石和最终价值归依。
既然人的本质是社会性,那么人的社会本性如何实现呢?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个人、市民社会、国家之间的关系如何呢?唯心主义大师黑格尔站在国家主义的立场,认为家庭与市民社会是属于有限性的领域,它们从属于国家,两者对国家的关系是一种”外在必然性”的关系,国家成为它们的内在目的不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而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马克思透过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迷雾,把头足倒置的东西叉颠倒过来,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才是国家的前提,是国家的真正的构成部分。它们本身把自己变成国家,构成了原动力。因为人的社会生活总是从单一的血缘家庭开始的(当然原始的氏族社会除外)。由血缘、亲缘为维系纽带的家庭是人迈向社会生活的基地,更进一步地说,家庭本是社会的最小单位,家庭生活本身就是社会生活,故它构成了政治国家的“天然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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