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撤资”,是指外国投资者在没有清算债务以及申报破产的情况下,未经过法定撤资程序,承担相应法律义务的基础上而突然撤出中国境内,相关媒体报道称之为“外资逃逸”。以下是跨国公司在华非正常撤资问题。
由于外商企业的非正常撤资倒闭,会造成一个地区经济增长放缓,当地产业链条的断裂,其留下的不良债务、贷款及拖欠的工人工资急需处理,严重的会导致一些社会问题。
(1)从时间来看,撤离时间集中,突发案例较多。外资减撤往往在短时期内发生。截至到2007年共有206家企业非法撤离青岛,2007年非法撤离的韩资企业达到87家,占撤离企业总数的42.2%。山东省2007年至少有103家韩资企业撤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变化所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在司法领域已经明显反映出来,从2008年2月到2009年2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外资撤资外逃等案件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9.6%。
(2)从行业和规模来看,多为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从撤资企业的经营类型和规模来看,撤资企业以小规模独资企业居多,企业投资金额很小,投资规模集中在30万美元到50万美元之间,属于典型的中小型企业,涉及撤资行业以劳动密集型的传统制造行业居多。而对于韩资企业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来说,如电子制造产业,则未发现有撤资的情况。
(3)从国别和地区来看,多为韩资和我国港澳台资企业。由于地缘关系,山东半岛地区吸引了大量日资和韩资企业,而珠江三角洲地区则集聚了大量我国港澳台企业。在此次外资撤离中,韩资企业和我国港澳台企业撤资倒闭的现象最多。
跨国公司在华非正常撤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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