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立体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形成立体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
从国家实施 “走出去”战略伊始,走出国门的不仅仅是端庄潇洒的外交官,越来越多的是中国的企业。据统计,2011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339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投资金额约为600.7亿美元,涵盖农业、工业、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多个领域,投资存量接近4000亿美元,跃居全球对外直接投资国家的第五位。随着对外直接投资的猛增,中国国家利益也日渐突破传统地理界限向全球范围进行拓展。由此,海外经济利益也逐渐成为中国国家利益结构中不可缺少且日益重要的组成部分。在中国不断拓展海外利益的同时,如何构建一套合理有效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对我们而言是一个新课题。
综合近年来“走出去”战略实施的基本经验,为更好地开拓、维护海外经济利益,我们必须在企业、员工与政府三个层面进一步改进,形成立体的海外经济利益保护体系。
完善海外经济利益主体自身建设
企业是海外经济利益的主要载体,也是海外经济利益的直接当事主体。就企业自身而言,需要在几个方面引起注意。第一,切忌过度依赖外交手段,要善于把握利用和把握市场。作为“走出去”战略的具体实施者,借助外交手段打开经营大门无可厚非,但始终依赖外交手段而忽视对市场规律的把握与运用,“走出去”的企业无法真正立得住、站得稳。第二,切忌滥用外交资源,要学会自我救济。在海外经营过程中,难免遇到工伤、罢工、游行等各种问题。倘若一味通过领事或外交途径来解决,无法独立地运用当地法律以及其他非国家政治层面的解决方式去处理问题,企业将无形中加大我国的外交工作负担,容易将问题上升为国家争端,从而不利于企业的自我成长。第三,切忌单走上层路线,要学会与工会打交道。各国国情不同,世界多数国家工会对企业具有较大影响力甚至决策权。因此,企业不要简单复制国内的某些做法,而是要利用驻地国工会,帮助企业处理各种问题。第四,切忌单打独斗,要积极参与企业横向合作。企业在海外的利益维护单靠自身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积极参与企业横向合作,建立企业联合会,共享信息,共担风险,通过集体行动为中国海外企业赢得良好经营环境。第五,切忌盲目傍用“中国”二字,要注重塑造企业品牌。综观中国企业品牌,以“中国”、“中华”冠名甚多,在体现民族自豪感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企业自身的品牌形象。“走出去”的企业,需要注重企业自身品牌的塑造,淡化外界对中国企业不必要的联想,通过自身市场经营行为树立企业品牌知名度,实现企业利益与国家荣誉的双丰收。第六,切忌短期牟利,要履行相应社会与公共外交责任。“走出去”的企业需要意识到,企业的责任感是国家形象的神经末梢,也是企业长期效益的关键。“走出去”的企业在经营的同时,也要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担负相应的公共外交使命。善于利用企业的经济行为,增进他国与我国的交往,在巩固国家关系的同时实现更为广泛的交往,建立稳固的经营平台。
积极提高企业员工自身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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