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政府会计体系便于适用一致的记帐方法。同时,事业单位会计成为独立的会计体系后,也有利于加强事业管理,促进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水平,提高事业效果。
我国预算会计以其特定的内涵和特有的记帐方式,几十年来记载、计算和反映着政府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和全部过程,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料,为国家预算的周而复始和连续进行: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决算,提供了可靠依据,成为国家预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
80年代以来,伴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别是进入90年代之后,以学校为代表的全额预算单位的资金来源,及以医院为典型的差额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要求,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有些变化对原有的预算会计制度来讲带有本质性,影响到传统预算会计体系的划分、会计准则以及记帐方法。因而,改革传统预算会计体制,重塑我国政府会计,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这也是我国预算管理理论和预算工作实践的紧迫要求。本文在重新划分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基础上,重点讨论政府会计的组成、特性和核算方法的运用。
我国预算会计对预算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包括预算资金筹集、使用和结存状况的三个阶段进行记帐、算帐和报帐,以预算资金为对象。因而,凡是与预算资金分配有关的收、支及其结果,就构成了预算会计体系。具体讲是由两个部分和三个不同性质的分支组成。
两个部分是指财政总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会计是财政部门记录、计算、反映国家预算收入、支出和结果全面情况的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则是以国家预算支出安排到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那部分资金为对象,所以是一部分预算资金支出安排使用情况的会计。两者在范围和性质上具有本质差别。可以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财政总会计分配资金后续核算的一部分。
从这个意义上,构成总会计分配资金后续核算其他部分的还有:(1)企业会计——对总会计分配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挖潜改造、增拨或新拨铺底流动资金等项的后续核算;(2)基本建设会计——对总会计分配资金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后续核算;(3)农业会计——对总会计分配资金用于农业事业和各种支农资金的后续核算。
所以,与企业会计、基本建设会计和农业会计相对应,仅行政事业单位划入预算会计,于逻辑上也有探讨的余地。预算会计三个不同性质的分支,是指财政会计、行政机关会计和一部分事业单位会计组成的全额预算单位会计,以及另一部分事业单位形成的差额预算单位会计。所谓全额预算单位是指没有收入的行政事业机关,及基本没有收入或收入不稳定、数额不大的一些事业单位,如学校。因其资金需要全额或基本全额来自国家预算拨款,故称全额预算单位,其会计相应称为全额预算单位会计,或简称为全额会计。
相应地,差额预算单位是指那些有稳定、经常和较多收入的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先“以收抵支”,在“入不敷出”的情况下,再由国家预算拨款补助。因这些单位的全部资金需要中仅有一部分来自国家预算拨款,即国家预算列入的只是其“支大于收”的差额预算单位,其会计称为差额预算单位会计,或简称为差额会计。
预算会计体系的这种划分方法,从当前预算资金的实际运动和今后政府功能改革的要求看,存在两个十分明显的理论缺陷和实践不符状况。
首先,预算会计的对象不清。通常认为,预算会计的对象是预算资金,因而,预算会计核算预算资金收、支、结存的全过程。但从这个意义上,如前所述,它并未涵盖预算资金用于国有企业、支农和基本建设部分。所以,其概念与内容未取得一致。另一说,认为预算会计是非物质生产领域的会计,它与企业会计包括工业、商业、交通运输、农业等形成“各持半壁江山”的局面,然而,据此划分的“非物质生产领域”的概念,同样缺乏理论依据。因为,饮食、服务、宾馆、旅游等行业也是非物质生产领域,但它们并不能计入预算会计范围。事实上,按这种思想划分预算会计体系的观点,更接近于“产业与非产业”——“非产业”属预算会计,或“企业与非企业”——“非企业”属预算会计的划分标准。但若以此为标准,预算会计的对象就不仅仅限于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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