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制度和损失补偿制度,将保险机构的力量引入到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来。该制度可以大大降低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所面临的风险,提高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心,有助于发挥保险机构的专项风险监控能力,从而保证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顺利运转。我国政府可以借鉴日本的经验,成立专门的中小企业保险保证机构,在信用担保环节中增加保险监控环节,专门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有效运转。在中小企业申请获得政府信用担保时,保险保证机构有必要对中小企业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收取每年不高于贷款总额1%的担保费用。在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发生时,保险保证机构按约定比例支付中小企业的政府信用担保保险,并开始积极地对中小企业加以追缴。
3、建立英国式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法国式的服务体系
中国 经济 具有二元性,发展不平衡,东西部经济发展差距较大,中小企业发展的阶段和规模又各不相同。因此,政府在制定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政策时就必须考虑到地区和中小企业发展阶段的差异,采用类似英国式的各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中小企业提供类似法国式的差异性金融服务。中国政府可以成立地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为东西部的中小企业提供利率不同的金融支持。还可以成立中小企业发展阶段基金,为高科技企业、起步阶段中小企业以及快速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支持。在服务方面,可以提供细节化、人性化的融资服务,设立招待中心,提供企业发展信息,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和发展,真正使政府的中小企业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4、建立美国式的中小企业风险资本投资体系
中小企业风险资本投资是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政策的特色之一,美国20世纪90年代高科技中小企业的飞速发展正是得益于政府对于风险资本投资的鼓励。因此,我国要发展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支持体系,就必须鼓励发展对中小企业投资的风险资本。在制度建设上,可以采用美国式的鼓励政策,允许合格的、有经验的创业投资经理通过募集私人资本成立小企业投资公司,然后通过政府的担保杠杆使创业投资经理的资金放大,并鼓励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合格的中小企业。在市场退出和融资机制上,成立二板市场或建立地方性的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权交易提供场所。
5、采用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小额信贷体系
印尼和孟加拉国实行的小额信贷,主要是面向弱势的中小企业和贫穷的农户,将贷款小额化、地区化和有效化,比较适合发展中国家现有的国情。中国作为发展中的大国,地区差异较大,中小企业因为没有资产抵押物很难获得银行的贷款,在融资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政府完全可以借鉴印尼和孟加拉国的小额信贷经验,将银行信用与中小企业自我约束结合起来,通过小额信贷合理机制的建立,有效防范风险,为弱势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 参考 文献 】
闻岳春:韩国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及对中国的借鉴[J].上海金融,2005(8).
王计昕:美国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06.
丁士军、朱丽芳:韩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管理与支持[J].世界经济研究,2000(3).
翟立宏、刘毅:谈日本政府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J].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4(4).
徐莉萍:孟加拉乡村银行在中国的实践[J].财经 科学 ,2007(4).
美国小企业法.
杜晓山:中国农村小额信贷的实践尝试[J]. 现代 经济探索,2004(2).
以上就是关于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国际比较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网站。
相关推荐:
关于公司投资价值分析
关于我国跨国公司的发展
相关推荐:
下一篇:关于小型企业审计风险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