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主兼市场导向为辅的混合治理模式,并随中国市场化的推进与成熟,逐步建立市场导向的公司治理结构,这是基于中国当前现实条件与中国改革的渐进性以及中国的市场化目标考虑的一个比较理性的选择。
2.中国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的制度支持
中国公司治理结构的构建必须基于一定的制度支持体系。(l)必须改进内部监管机制:一是可以法人相互持股的方式组建企业集团,以期在减少政府直接干预的同时,对代理人实施更好的约束;二是可尝试借鉴日本的主银行制度,以期银行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并对其加强管理;三是正确处理公司内部新老“三会”的关系与职能,实行董事长与总经理的两职分离,提升监事会的地位及其监控与决策权能,借鉴德国的工人参与制度,以期工人选举的代表切实进入决策与监控层面。(2)加快完善外部监管机制:一是加快资本市场建设及其完善的步伐;二是加快代理人市场建设与完善的步伐;三是规范产品与生产要素市场。(3)优化代理人的“激励——约束相容”机制:一是通过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对代理人予以约束;二是通过剩余索取权的合理分配、股票的放发与股票期权的给予、“在职消费”以及高额退休薪金等多种形式对代理人进行物质激励的同时,以职位升迁、工作挑战性与成就感以及社会责任感抑或民族自豪感等形式对其进行精神激励。(4)加快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并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二是改革刚性的劳动就业制度;三是加快银行的商业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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