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市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体系,既是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的现实需要,也是保障和推动文化繁荣的时代要求。
在这种形式下,发展一个健康,文明,科学的文化市场,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需求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文化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
一、文化市场管理法治化的必要性
(一)文化市场与文化市场管理。1.文化市场。从市场的一般含义来看,文化市场是以商品交换的形式提供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的场所。2.文化市场管理。文化市场管理是指国家文化、经济、社会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司法机关通过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对进入文化市场的当事人及其交易行为、经营活动实行规划、组织、引导、协调、监督和控制,并提供相关服务,以期维护正常有序的文化市场经营活动秩序。
(二)中国文化市场管理的变迁。新中国成立以后,在计划经济时代,文化市场发展十分缓慢。又由于国门封闭,经济、科技的落后,这使得政府独家提供的文化艺术产品获得全无竞争对手的至尊地位,生存形态呈现出较大惰性,缺乏市场机制的内驱力,文化市场未见雏形,管理也无从谈起。自20世纪90年代初,一个以商品形式向人们提供精神产品和文化娱乐服务的文化市场逐渐形成。同时问题也相伴而来,一方面出现了淫秽盗版、色情服务等不良现象;另一方面,文化发展在不断的竞争当中,特别是面临着加入WTO之后的国际竞争压力,越来越感到了文化市场机制不健全所带来的困惑和由此而来的紧迫。因此从目前的发展状况来看,文化市场的管理面临的问题很多,文化市场法制化刻不容缓。
(三)新形势下的要求。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管理主要是法制管理,管理是为了促进繁荣,管理不严,就不可能有真正繁荣。伴随着经济的腾飞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市场也将得到大力发展,我们必须适应文化市场发展的新形势,针对发展特点,正确分析和把握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律,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努力探索更科学的管理方法,管好市场促进繁荣,使文化市场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
二.我国文化市场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大问题
(一)法治理念不足。1.理念研究不足。从文化市场管理整体上看,仍然存在文化市场理论研究、文化市场立法滞后于文化市场发展等问题。2.重政策、轻法律。从文化市场管理的范围看,其实文化市场立法滞后,主要不是数量少,而是效能层次低,许多领域依然依靠政策和低层次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忽视法律效力,而且中央层次缺少高效能法律法规。3.文化产业立法研究上重视行政权力,忽视市场主体权利。“市场失灵”并不必然意味着需要“政府管制”,因为政府管制也可能失灵。文化市场过多的重视行政权力,忽视市场主体权利也是导致文化市场管理面临阻碍地一大原因。
(二)立法不足。1.体系不全。法律法规不健全,对有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无法可依。文化市场在这方面的情况,可以说是遇者多多,不胜枚举。2.核心法律缺位。突出表现在至今未出台一部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法律,致使文化市场管理缺乏强有力的法律依据,文化执法显得十分软弱。3.文化立法盲点较多。相对经济领域的立法,我国文化立法工作明显滞后,文化立法数量明显不足,文化法律法规的创制大大落后于文化社会活动和文化社会关系的实际,落后于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的要求。
(三)执法不足。1.执法主体。执法主体地位不明确,执法手段不足。2.执法职能交叉,造成执法混乱。由于文化市场管理体制问题,没有从根本上理顺,形成了有关部门管理职能和执法权的交叉,彼此执法标准不一,在部门利益驱使下经常出现执法冲突。3.文化市场管制执法工作薄弱。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薄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化市场管理队伍素质较低。拥有一支知法,守法,懂法的管理队伍,是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关键之所在。
三、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法治化建议
(一)实现政策法律并重,提高市场主体权利。实现政策法律并重,提高市场主体权利就是通过法制手段明确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保障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正当的文化权利。依法管理文化市场,必须坚持依法行政,合法、合理地运用自由裁量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文化权利,不得法外行政侵夺人民的文化权利。(二)建立核心法律和完善法规体系。建议国务院指定文化部为《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赋予文化部协调其他部委共同推进《文化产业促进法》立法进程的职权。还应全面开展立法调研活动;同时,文化市场大法应尽快出台,逐步实现政策引导、法规制约、法律保障,这样一种综合管理机制。(三)提高执法队伍素质,突破执法薄弱环节。必须建立相应的执法队伍,加强执法力度。以优良的廉政勤政作风和职业道德、较高的理论水平、文化素质和文化管理专业技能,加强管理的权威性、执法的公正性、办理公务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配备相应的专业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以促进管理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同时,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严格按程序执法,积极发挥执法监督机构的作用。
四、结论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它的健康发展是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重要标志。为此,我们仍旧需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的方针,围绕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以现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为基础,加快推进执法人员和执法机制的结构优化,逐步推动在文化领域内建立配置科学、运转协调、责权统一、诚信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不断健全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管理、规范市场、全面提高经营者素质、建立多渠道的监督机制、加强宏观调控。
以上就是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全部内容,更多精彩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网站。
相关推荐:
论纠结的管理理论与实践
关于危机管理理论在护理管理中的体会
相关推荐:
下一篇:关于经济管理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