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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职法制教育困局

2017-06-26 23:59:00

中职法制教育困局,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法制教育是我国践行法制社会,建立法律体系的根本保障,法制教育是适应我国践行法制社会,建立法律体系的基础。

一、目前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特点

首先,我们要清楚的了解目前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特别是要对中职学校的学生的自身特点有一定的了解,才能够从中发现相应的问题,普遍来说,中职学校的青少年年龄多数为16岁到18岁之间,处于敏感期,他们的心智发展并不完善,自身的辩知能力很差,心理不够成熟,并且一部分学生不爱学习,自卑,不爱劳动甚至沉迷于虚拟的网络世界无法自拔,这些孩子极容易受到外界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甚至被归为问题少年的行列当中去,而中职学校同样存在着这样的特点,在教学生活管理方面来看,中职学校与普通学校相比管理上比较宽松,社会交往、网络普及的影响的程度也很大,这都会使中职学校在学生法制教育管理方面出现了困局,而目前,我国青少年的违法犯罪的现象呈上升趋势,问题越来越严重,因此,我们要重视起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相关特点,对于法制教育相关的问题进行积极解决显得格外重要,刻不容缓,所以我们说分析解决中职法制教育困局是非常必要的,对于整个社会的法制教育工作具有着重的意义。

二、目前中职法制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法制教育与社会教育没有密切的联系

我们必须要清楚的意识到目前种植法制教育出现的显著问题,任何的教育理论以及知识构成都应该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之上进行的,而特别是对于中职法制教育来说,理论知识的运用价值正是体现在了我们日常的实际生活中,而与社会实际不相符的甚至脱离了社会教育的法制教育必然是存在极大问题的,结果也必然是失败的。而现在从目前的中职法制教育来看,大多数还是沿用了以前的老模式进行,仅仅依靠国家的宏观法制法规来作为基础,却缺乏对于细节性、实际性的运用了解,也就直接导致了当前条件下,中职法制教育存在着学生对于法律知识了解不透彻,实践过程中不能够随机应变,灵活运用的问题。并且法制教育的讲解过程中,往往也在采用着传统的教育方式,缺乏必要的实践活动以及对于实际案例的分析,仅仅是以理论为主的单一化、狭隘化的教育,而单纯的对于理论知识的法制教育更倾向于封闭式教学,这样很难促进中职法制教育工作的开展,更不可能真正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为整个社会创造更高价值的技术型优秀人才。

(二)中职法制教育过程中缺乏人性化的教育

首先,法制社会是“以人为本”为基础的社会价值的体现,所以我们说在中职法制教育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精神和理念,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地展现法制教育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在整个中职法制教育过程中,教师为了教育而教育的理念是不科学的。在教学中,教师的教育模式和方法直接关系到中职生自身对于法律知识的理解程度,而平时的教学中老师过多的忽略了那些对于学生不易理解和接受的方式方法,仅仅采用自己习惯的方式进行传授,不当的教育方法直接就导致了中职生对于法制教育的理解有了更大的偏差,和教师的教学过程难以达成默契,无法真正掌握法制教育的意义。与此同时,过多的照本宣科,照搬书本知识的现象成为了一种固定的框架知识结构,很难有所变化,这样的教育模式过于单一,不能达到与学生的共鸣。

其次,对于中职法制教育,学生积极性不高,没有兴趣;中职法制教育以及其枯燥的方式传授所谓的法律知识,这就造成了中职生望而却步,无法真正融入到法制教育的过程中,这对于整个法制教育课程的开展形成了巨大的阻碍。我们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而法制教育对于中职生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对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这更是困扰着整个中职法制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只有解决这样的困局,才能够进一步发展我们的法制教育工作,才能够发挥中职法制教育的重大作用。

三、分析中职法制教育困局出现的原因

(一)中职生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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