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浅谈健全机制优化结构发展民族。
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经历磨难却生生不息的根基所在,在强化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增强我国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中发挥着广泛而基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笔者认为,在当前社会条件下,必须努力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内部结构,不断加快推动民族文化产业化。
文化产业这一概念从“进口”到“内销”已是好几年的事情了,它对于我国文化行业的触动可谓不温不火。当然,没能将其“点燃”的原因不完全在于我们抗敏能力。其实大家都预见到了这一趋势,包括文艺界也时不时声称“走产业化的道路”。但我们仍缺少明确的路标,一方面是受制于国内尚未成熟的总体文化产业模式,一方面是受制于存在一定偏差的广大文化工作者行为认知能力。在文艺界兢兢业业于艺术本身的同时,往往缺乏对世界文化发展趋势、国家政策、国内市场等更为深刻的关注,这无疑是“瞎子走夜路”。
所谓“产业化”,可以理解为政府根据“文学艺术”的生产属性而推行的一种公共政策、政策过程及其结果。这种公共政策的目的在于构建能与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相衔接、与文化艺术发展内在规律相适应、与不同类别属性的多元文化相交流的文化产业体制。萌芽于20世纪中叶美国的文化产业理念,挟新的国际政治经济之势席卷而来,被喻为21世纪全球最有前途的产业之一。在这一前景的“利诱”下,我国各级各类文化工作者如何借文化产业崛起之机加快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无疑是一项攻坚课题,也是同世界文化进行全面接轨的一个先决条件。
应该承认,近些年来,一些大剧院、文艺团体、艺术院校同市场走得很近,在市场化方面也做了大胆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一些民族文化机构和文化工作者无形中将产业化模糊于市场化、市场化模糊成货币化,这无疑是剑走偏锋,为铜臭气加冕,贻害无穷。这种行为导致两种现象,要么是民族文化失去了民族属性,群众失去了亲切感、归属感,最终丧失了观众,成为老百姓所说的“看不懂”的“文化”;要么是民族文化失去了文化属性,成为货币的奴隶,什么赚钱做什么,成为了老百姓经常说的“变了味”的“文化”。这两种现象导致的共同后果是群众反感“民族文化产业化”,认为产业化就是抛弃民众的文化需求,使民族文化产业发展道路更加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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