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全面部署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背景下,中部六省(即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根据我国的科技规划纲要。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比较研究。
相继出台了各省的“十一五”科技规划。为了深入研究依靠科技创新促进中部崛起的问题,有必要结合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各地的实际情况。对中部六省的科技发展规划进行对比分析。从而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我国中部地区科技发展战略提供借鉴。本文比较的重点是中部六省科技发展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比较的核心是中部六省科技体制改革、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具体政策措施。
中部六省都强调以邓小平理论、“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遵照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以自主创新为主线,为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些指导思想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大体上是一致的。
中央在《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指出,“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中部地区加强科技发展能力建设”。但是中部六省在科技规划中都把“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规划的基点。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要任务,这种定位略高于中央的要求。
从规划的体系结构上来说。中部六省的科技规划内容、体例大都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框架大体一致。主要的区别在于由各自的科技基础和实力不同所导致的具体科技攻关领域和项目、科技体制改革、配套措施等方面的差别。
中部六省的科技项目规划主要是两个重点领域:一个是集中于“农业、能源原材料、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领域的科技项目布局。在中部各省的发展战略中大都把新型工业化作为重中之重,提出要“推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另一个重点是人口和生态领域,主要是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生态建设、防灾减灾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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