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英语的翻译不是无从入手
摘要:本论文发表于英语论文法律英语专区,探讨了法律英语的句法结构大多数情况下都很复杂,经常使用被动句的语法结构是法律英语最显著的句法特点。
新时代的背景下法律英语显得越来越重要。我们应该对法律英语语言的特点有所了解,尤其是在翻译的过程当中更要对这些特点做到心领神会,代写英语论文本文就法律英语的语言特点展开了分析和研究。
一、法律英语的词汇特点
1. 含有法律专业意义的普通词汇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法律英语凭借着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其在法律专业当中的地位在中国的大地上迅速的发展起来。浅谈法律英语的翻译不是无从入手,法律英语的形成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通过不断地司法实践以及改革最终形成了一套具有特定意义的表现模式和规范准则,它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词汇的丰富性、语法的结构上面,是法律语言专业性、集中性和严谨性的重要体现。法律英语和普通英语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它在实际运用的过程当中既包含了普通英语的词汇,还延伸出许多特定的含义。
2. 特定的法律专业术语
法律法规具有规范调解的作用,而它主要是通过具有法律效果的言语行为来实现的。既然是具有法律效果的言语行为,那么就必须承担着为实施者和立法者以及司法者等的法律能力和语言能力提供重要支撑的效果,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准确得体,它与其他行业的专业英语不同,它需要通过间接明了的字句来表现法律的定义,传达法律所想要表达的效果。正是因为法律语言的特殊社会功能,让法律语言成为了表达特定含义或者是法律概念的专用术语,是无法随意更改或者被其他词汇来代替的,法律中最常见的特定法律专业术语就有以下几种:complainant ( 原告) ,defendant ( 被告) ,bigamy ( 重罪) ,demurrer ( 抗辩) 等,这些词汇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反映了法律语言的特点,即不能被其他领域的专业英语所引用。
3. 外来词
大多数的英语词汇都是来自于法语或者是拉丁语。众所周知,法语对于英语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样的,对于法律英语的形成也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比如说 bar 是法庭判台的意思,verdict 是采掘的意思。当代我们见到的法律英语的基础来自于普通法,而普通法的制定来源于中世纪罗马教会所制定和沿用的罗马法律,在罗马法当中许多法规都是用拉丁文来陈述的,因此当代我们看到的法律英语当中会有许多拉丁词汇,比如: alibi ( 某人不在犯罪现场的申辩或证明) ,declaration( 申诉,陈述,证言) 。
4. 成对型近义词
在法律英语当中我们经常会看到成对型近义词的出现,实际上它的存在让法律合同的条款在陈述上或者是实施上具有很大的弹性,扩大了设计的范围,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出现纠纷和争议。
5. 拉丁语的频繁使用
在英美等国家,人们最羡慕的职业就是律师和法官,而事实上,从事法律工作的他们为了彰显自己的不同之处,在很多情况下都使用外来语,尤其是拉丁语。在英国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定,英语论文网只有懂得拉丁语的人才称得上是学法律的人。
二、法律英语的句法特点
法律英语的句法结构大多数情况下都很复杂,经常使用被动句的语法结构是法律英语最显著的句法特点。浅谈法律英语的翻译不是无从入手,在许多专业书籍当中,条件状语从句经常会与高频率的介词短语连用,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人们在阅读过程中的理解难度。定语的作用是对那些名词性术语的内涵或者是在必要情况下对它们所延伸出来的含义进行重新界定,而状语更多时候是为了体现履行权利和义务所需要的条件、方式、地点以及时间而出现的。
1. 陈述句
法律文书是为了进一步确定法律关系以及陈述法律法规当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专用公文,它需要用陈述句的口吻客观地进行描述,因此法律英语的句式结构主要是陈述句结构,比如在法律英语规范文件和法律文书当中,很少用到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
2. 完整句
法律用语在表达的时候往往拥有很强的严谨性,因此在书写的时候要最大限度地避免省略句或者是句子缺省状况的出现,因为被省略的句子经常会造成人们在理解上的歧义,另一方面,法律英语也不适用单独句,通常情况下都是采用主语、谓语、宾语,具备完全的主谓宾结构,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完整句结构。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将法律文书当中所要表达的内容完整的呈现在人们的面前,显示出法律英语独特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3. 条款句
法律法规的文字表达强调的是间接、明了,从文章主题的结构上看,古今中外的法律语言都采用分条列款陈述的形式,法律英语同样也遵循着这样的原则。法律英语使用条款的句子主要有三种,分别是简单条款句、平行条款句和树形条款句。这三种形式的使用让法律的文书在脉络上更加清晰,主次分明。
4. 复合长句
复合长句是法律英语非常重要的特点。与科技英语、商务英语相比较而言,法律英语的句子结构无论是长度还是从句的使用都要复杂得多,尤其是对从句的连续性要求较高。法律英语的句法特点和其特定的问题特征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在正式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原文法律专业书当中对中心词的使用往往有很多的限制,与此同时,对于某一法律的概念成立的条件也有着非常严格的步骤。因此,法律英语大都以长句居多,很少会看见短句的形式。
很多法律文书的制定者都比较喜欢那些长度超出普通英语句子的平均长度的句式,我们在阅读的时候经常会发现一句话构成一个段落的现象,有些还有非常复杂的修饰成分。这样的句式结构往往都能做到叙事具体,条理分明。比如说: 衡平法对于那些利用职位之便来谋取利润的受委托人拥有解释利润来源的责任与义务,并且这些利润是规定与欺诈或者是否拥有诚意是没有关系的,另外一个方面判断这种利润是不是应该由原告来获得,或者是获得利润的人是不是拥有义务来帮助原告来了解获得利润的途径,他是否为了原告的利益而去冒险,原告是否真的受到了损失以及在诉讼当中是否能够获得利益等等这样的问题和考虑无关。
分析: 这是一个由法律英语翻译过来的长句,当中由六个从句来构成,其中有三个介词短语,一个动名词所构成的短语结构,尽管整个句子的结构比较复杂,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它的条理还是很清楚的,能够完整地表达出法律所要陈述的内容,丝丝入扣。像这样的长句在许多法律文章当中都是随处可见的。
三、法律英语的文体特点
法律英语属于书面英语,很多时候表述的语句都要求庄重、正式,并且强调书面语的使用。法律作为国家政权意志的主要表现形式,与其他行业的英语不同的是,法律英语的语言功能已经不再停留在最初的交流阶段了,更重要的是有效地体现、传播和执行立法者的意愿。为了有效地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政策性和权威性,法律、法规和条例当中所用到的法律英语的文书都对遣词造句的能力提出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并且每一个词汇的使用都应该做到精准,用词要正式。
四、法律英语翻译过程当中应当遵循的原则
法律英语相对于其他行业的专业英语而言,专业性和特殊性更强,就算是法律专业的学生在阅读法律条款的原文或者是专业书籍的时候都会感到力不从心,更不用说将他们准确地翻译出来。信、达、雅是进行翻译工作的基本准则,但是对于法律英语的翻译工作而言,这项翻译原则显然不适用,实际上它遵循的是相对独特的原则。
1. 准确性原则
准确性原则就是说在翻译的时候,中文的表述应该要能够准确地反映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诸要素,要准确地反映出法律英语原有的意思和宗旨。英国国家的法律文化源远流长,法制思想深深烙入了每一个老百姓的心中,这实际上与我国人民在法律上的认识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尤其是在对法律文化的认识上面。在翻译的过程当中应该要很好地把握法律英语的主旨,这也是法律英语翻译所要遵循的首要原则。
2. 注意我国法律术语的选择
法律术语是用来表现法律专业特点的词语,它不同于一般性的词语,通常情况下涵盖了特定的法律概念、原则等等内容。如果在翻译的过程中不与具体的情境联系起来,用那些与中文的法律术语不相符合的词语来表达的话,读者往往很难领
会你想要表达的意思。比如说,personal representactive 一般被人们翻译成为个人代表的意思。这个词似乎很容易理解,但是在大陆的一半英汉词典和英汉法律词典当中却是不存在的,却能在香港的法律词典中找到,它的意思是遗嘱执行人,包括excutor ( 男遗嘱执行人) 、executrix ( 女遗嘱执行人) 或者是遗产管理人,包括 administrator ( 男遗产管理人) 、administratrix ( 女遗产管理人) ,都是由法律规定的管理死者遗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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