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电子商务的有效应用改变了传统保险工作的内容、业绩、衡量标准以及工作方式等,所以保险电子商务专业人才必须具备新颖的电子商务理念、较高的保险电子商务专业水平。
1.引言
20世纪90年代以来,互联网技术迅猛发展,农业、工业、贸易与金融等领域对电子信息技术、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引入,使得电子商务变为当下的潮流。作为金融业重要分支的保险行业,它的发展与信息密不可分。然而保险是一种基于承诺并且无形服务型产品,它的蓬勃发展离不开信息的广泛传递和交流。
这些年来,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电子商务所蕴含的无限商机吸引着市场中的各个行业。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行业面对面的服务模式,Internet本身所具有的低成本、高效率、超时空、全球性特点使得新型的保险营销服务渠道也拓展出了新的市场,保险电子商务开始被市场广泛接受。
中国保险业起步比国外晚,保险市场相对于国外保险市场也不成熟,中国保险市场上出现的契机使得国外保险企业纷纷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在给我国保险企业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机遇,国外成熟保险企业的进入推动了我国本土保险企业的创新,电子商务保险就必然会出现。但目前我国本土保险企业电子商务的发展仍存在一些欠缺,这就需要我们在开展电子商务的过程中,通过创新性的研究来进一步挖掘市场潜力。
2.我国保险电子商务现状
虽然电子商务保险在我国的起步比较晚,但发展迅速。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互联网保险市场调查及投资评估报告》中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保险业收入17222亿元中有291亿元来自于电子商务市场在线保费收入,虽然互联网保险规模约占保费收入的1.7%,但年均202%的增长率可观。
截止到2014年年底我国已有85家保险公司经营了互联网保险业务,比2013年增加26家,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95%,共计858.9亿元,对全行业保费增长贡献率为18.9%,比2013年高出8.2%。2011年到2014年间,通过电子商务渠道,我国的保费规模提升26倍,互联网保险已然成为拉动我国保费增长的重要因素。
2012年到现在,我国电子商务保险处于全面发展阶段,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借助自己的官方网站、离线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保险超市门户等多种方式开展电子商务保险业务。2011-2013年间,国内拥有互联网保险业务公司的数量以年均46%的增长率增加;保费规模从2011年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总体增幅达810%;投保人数从816万到5437万,增幅达566%,由此可见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发展速度之快。
3.影响我国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因素
尽管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迅速,很多公司也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来发展业务,但我国的电子商务和保险行业水平还很低。虽然很多保险公司也纷纷打造了自己的官方网站,推出了自己的主页,但这些仅仅是停留在宣传企业或者险种的层面,涉及到更高一层的也不过是投保邀请和客户服务;另一方面,尽管一些消费者可以通过各种保险电子商务平台方便快捷的进行在线投保、核保与支付,但余下大部分的业务流程目前仍然需要通过在线下才能完成。虽然如今我国通过网络销售的保费收入金额每年都呈现递增趋势,且数目可观,但较之西方国家,我国的保险电子商务发展的潜力仍然有待开发。而制约着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主要是因为:
第一,互联网保险的模式增加了投机性。电子商务保险的完全网络化会使道德风险和你选择的发生率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大了保险公司的出险率,使得保险公司盈利下降甚至出现亏损,进而影响到保险公司对费率的厘定。
第二,互联网法律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监管。保险电子商务的发展,对传统的合同法提出了挑战,网上合同的无形性及电子签名的有效性问题亟待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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