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快速、准确地判定和评估电子商务平台中存在的信用风险,同时对整个交易环节中存在的相关联的风险进行防范,是控制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重要环节,也是当前政府以及各高校研究课题的主要方向。
摘要:信用风险主要是指那些接受信用的一方在出现诸如无法按时缴纳、无法全部还清以及拒绝支付自己欠下的债务的情况下,导致信用提供者发生损失。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则主要是指由于电子商务的活动存在虚拟性、开放性以及非人格化等根本特征,其信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各交易参与者对于市场契约的遵守程度的不确定性,导致损害交易参与者利益的可能性。电子商务的根本特性,使得电商企业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控制相对于传统交易方式更加困难。目前,不管是外国,还是我国,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研究都还处于起步阶段,而这其中,学者们大多以定性的方法,辅以案例分析,主要是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原因、机制等方面来研究的,相反学者利用定量模型的研究很少,有待进一步深化。
关键字:电子商务,信用,理论,实证研究,文献综述
1、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类型及其原因。
国内外学者从各个角度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类型和原因进行了阐述。王峰(2005)认为导致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网络风险。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导致的风险有很大的可能会导致交易出现风险。
(2)网上交易风险。网上交易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交易双方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比如说信息不对称,可能会引发信用风险。
(3)管理风险。管理机制的优劣与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存在着很大的关系。
何俊辉(2007)在文章中指出,电子商务网络具有很高的信息不对称性,信用系统存在着极高的风险。郭基勤(2006)通过使用博弈论方法论证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机制,提出了相关解决对策。魏明侠与肖开红(2006)基于超循环系统,提出了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形成于超循环机制有很大的关系。而在国外方面,Maclnnes(2005)概括了引发网络欺骗的诸个要素,比如说产品、交易过程以及交易者等三个方面。Kiku与Jones(2008)等人则基于C2C电子商务平台,提出了其对消费者信用内外部诸要素的影响,提出了信息不对称是导致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出现的主要原因。Dellarocas(2003)证实即使在均衡的市场环境下,卖家为了利润最大化还是会对消费者进行欺诈。综上所述,导致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使电子商务信用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电子商务中交易双方对产品信息的掌握处于不完全对等的状态,双方信息不对称,很容易引发信用风险。
第二,法律法规不健全,电子商务信用制度还处于萌芽阶段。目前电子商务网络缺乏强有力地监督机制,即使失信,也不会有很大的风险,这实际上导致信用风险越发的严重。
第三,信用评价体系不健全,失信问题无法得到妥善的解决。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买卖双方的信用体系的构架还需进一步明确。
第四,技术的落后拖累了电子商务的发展。目前技术还不能完全正确地确认网络交易主体的真实信息,有可能导致“虚假认证”,产生一系列网络诚信问题。
第五,人们的信用意识还比较淡薄。由于各种原因,在我国关于电子商务的信用意识还是比较缺乏的,而且电子商务教育不够普及,使得整个社会对于电子商务的信用保护意识不够重视。
2、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特征。
由于电子商务交易具有普遍性、虚拟化、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等特点,使得对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识别,评估与控制较传统交易模式更为困难和复杂。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规模小、数量多、范围广。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规模大多趋向于小规模,小规模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就是说由于此次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所造成的风险损失规模较小。电子商务交易中有较多小商家和个体消费者的交易行为,而这些交易中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比较高。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广泛存在,如电子商务市场规模发展带来的买方卖方鱼龙混杂,法律法规不健全带来的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投机行为等。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来源十分广泛,加上电子商务的种类也各式各样,在不同的电子商务模式中,电子商务信用风险也不尽相同,
(2)身份隐匿性。电子商务交易是在互联网上直接进行的,买卖双方都并没有获得交易活动相关的真是商品信息,卖方、买方身份。因此,电子商务信用风险是具有虚拟性的,商品的信息和交易双方的身份也都具有隐匿性,在这样的环境下,电子商务交易就比较容易出现信用问题。隐匿性也是电子商务信用风险的一个特征。
(3)过程难以控制。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突破时间、空间的限制,交易主体也不固定,一次性交易比较多,交易主体没有长期信用保障的限制,可以针对不同的对方交易主体进行不同信用程度的交易行为,这样就很难控制电子商务信用的风险,交易主体可以选择性地违背约定,在众多不同的交易或者环节中可以任意产生信用问题,因此,电子商务信用风险很难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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