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影音乐创作功能及艺术刍议
电影的背景音乐制作功能的体现,要经过制作主体进行创作,影片的导演进行编辑,电影音乐的演奏主体进行演奏录制,和别的电影视听元素互相协调、补充和作用,实现一起对影片效果产生促进的作用,促使观众更好的进行理解,引导观众的内心活动,同时通过对影片的欣赏激发观众的思维和想象能力,一起构建电影中视听新时空,最终实现最佳审美的总目标。影片背景音乐的制作和发展,还有价值是否能够得到实现都和主体密切的结合在一起。电影背景音乐的主体元素主要包括了:影片导演、影片创作人、电影背景音乐的演奏人以及广大观众等等。关于电影音乐创作功能及艺术刍议,影片导演、影片创作者人、电影背景音乐的演奏人都是制作主体,其中观众是欣赏的主体。
音乐在一开始进入到电影中的形式是以伴音方式出现的。在19世纪的末期,法国的卢米埃尔兄弟在录制放映电影史上的第一部商业片中,就大胆的进行创新,当时他们邀请到了一名钢琴弹奏家进行现场的伴奏。从此以后“无声”电影制作模式被彻底的打破了,这是有史以来电影第一次和音乐进行合作。当时影片伴音者的任意而为、随意发挥,让当时的电影音乐作品中的风格和情绪没有很好的和影片的画面以及内容进行有机的配合与协调,当时很容易出现南辕北辙、文不对题的现象,导致电影音乐的伴奏降低了影片的最终表达效果。而到了1909年时,那个时候爱迪生专利公司特地给影片的故事情节选用了一些特定的音乐片段,并且进行了分类,例如有“快乐的”、“伤的”、“安静的”、“热闹的”等。这样一来便可以结合电影中的故事情节的发展进行具有针对性和方向性地选择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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