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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公共财政转移倾斜支持农村的力度,无疑是落实《决定》,推进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和使农民过上好日子的便捷途径。积极围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作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全力支持农村建设,应成为当前财政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当前乡镇财政所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乡镇财政所服务农村建设的现状进行的,目前乡镇财政所在管理体制和工作职能上存在许多问题。
(一)职能划分不明
新时期要求乡镇财政所转变职能、服务观念和工作方式,把主要精力放在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经济上来。目前,乡镇财政所除了把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债务化解、粮食良种“两补”兑现到户、退耕还林补助、农村计划生育优抚金发放、新农合征管等日常事务性工作上外,对如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服务还很欠缺。而且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还未完全结束,对乡镇财政所职能还没有明确划分,对分流人员还没有妥善安排,“以钱养事”机制还不够健全,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乡镇财政服务新农村建设职能的发挥。
(二)管理职能弱化
一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原在乡镇财政支出的乡村道路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中小学教师工资、广电卫生等支出陆续上划县级。由于乡镇财力块头小,从某种意义上说,乡镇财政已不是一级完整的财政预算,造成预算管理弱化,乡镇主观能动随之弱化。二是乡镇政府管理还存在着“越位”与“缺位”。政府在安排临时性工作时调动财政所的干部,譬如计划生育突击检查、农普、换届选举工作等等,较改革前更大量占用了财政所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经济的人力和时间。三是乡镇自身可用财力不足,乡村债务包袱沉重,根本无法筹集配套经费,服务新农村建设几乎无能为力。
(三)财务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加强财务监督是乡财管理信息化的目标之一,但由于乡镇财政结算中心的知情度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带来一定困难。这表现在对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乡镇财政结算中心对单位的财务监督本应建立在对单位业务了解的基础之上,而现在只能停留在对原始单据和签批手续的合法性审核上。只要票据合法有效、手续完备无缺,不论其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开支的标准是否合法,在缺少了实时实地监督且人手少、工作量大的不利因素制约下,中心工作人员尽管心中无底,也只能照单报销,从而形成新的监管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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