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早是在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联合国人类环境研讨会上正式讨论。 详细内容请看下文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财税政策探析。
可持续发展最广泛采纳的定义,是在1987年由世界环境及发展委员会所发表的报告书所载的定义: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称为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人类对工业文明进程进行反思的结果,是人类为了克服一系列环境、经济和社会问题,特别是全球性的环境污染和广泛的生态破坏,以及它们之间关系失衡所做出的理性选择,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相互依赖、互为加强的组成部分。财税政策是国家调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强大经济杠杆,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有力保障。今后一段时期,我国的财税政策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以促进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一、继续加大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改善投资结构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市场竞争中的弱质产业,世界各国大多都把农业作为政府的保护对象,而财政是政府保护农业的一个重要手段。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必须过好农业关,这就必然要求解决好财政的农业投入问题。尽管近年来,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在加大,但是历史欠账太多,这几年的投入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还账性质,财政对农业的支持总量仍处于低水平,而且投资结构不合理,投资收益不高。财政对农业投资的重点在于:支持那些风险大、投资经济效益低、对农业发展起着保护性、开发性或有示范效益的项目,如大中型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研和新技术推广、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投资。不同级次的财政投资农业应该有所侧重:中央财政应主要承担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全局、属于全国范围或跨地区、地方无力承担或不适宜由地方承担的支出,如大江大河治理、大型生态农业保护工程、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重点农业科技开发及大型粮棉基地建设等;省级财政掌握的投资,应主要包括全省性及跨地市水利工程建设,全省性农林水利事业发展项目,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等;市地县财政应在承担本区域农业工程设施建设与养护的基础上,重点发展优质高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及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技术等。
二、利用财税政策,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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