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现能力比率主要有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其分母均为流动负债。未在会计报表中反映,但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 下面是编辑老师为大家准备的关注财务报表的表外因素。
会影响企业流动资产变现能力的因素主要有未作记录的或有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简称或有事项准则),或有负债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润流出企业”。或有事项准则规定,只有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才能将或有事项确认为负债,列示于资产负债表:a.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b.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或有负债确认的b和c项条件往往需要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特别是b项,或有事项准则指南虽然规定了“可能性”对应概率,但实际上或有负债的概率很难通过科学的方法计算出来,还得依靠会计和相关人员的职业判断。或有事项准则只规定了四类或有事项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a.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b.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c.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d.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其他的或有负债,包括售出产品可能发生的质量事故赔偿、尚未解决的税额争议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污染环境可能支付的罚款和治污费用等,对于企业来说其可能性是经常存在的。企业有可能利用或有事项准则对其他或有负债“极小可能”的规定不披露或少披露或有负债,这些或有负债一旦成为事实上的负债,将会加大企业的偿债负担。而实际工作中,企业故意未记录或淡化的或有负债,除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难以逃脱作为资产负债表的一个附注反映外,其他或有负债,如:可能的质量事故赔偿、未决诉讼及经济纠纷等在报表中极可能是毫无反映,或被企业轻描淡写,低估或有负债。而一旦成为事实上的负债,如企业败诉,其债务负担必然加大,当年确认的当期损益就会特别巨大。其中特别是担保责任引起的负债,由于企业有权以自己所拥有的资产,为其他主体提供担保,这种担保也是企业最严重的或有负债。不少上市公司就是因此突然扭盈为亏,因此不能因为企业的轻松措词而忽略这类潜在地雷。因此,变现能力分析应该结合会计报表附注,如果存在或有负债,显然会减弱企业流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如果存在未作披露的或有负债,更会令变现能力指标的准确性大打折扣。
资产管理比率是用来衡量公司在资产管理方面的效率的财务比率。资产管理比率包括营业周期、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由于营业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对营业周期的分析可以通过对存货及应收账款的分析来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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