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资格管理、加强代理业务内部管理、规范手续费管理、规范销售人员资格管理、规范产品销售、加强监督检查、加强行业内外沟通与交流等七个方面对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提出了监管要求。
与此同时,行业自律方面也有了新的进展。2006年9月,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牵头制定,中国人寿、中国人保、平安保险等60家保险公司签署的《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自律公约》面世。《自律公约》从销售人员资格管理、手续费支付方式、手续费比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维护银行、邮政代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制止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邮政储汇局、信用社合作过程中的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防止商业贿赂,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和健康发展。
但是,以上这些监管规定的出台,仍是以中国银行保险采取较为初级的经营模式为背景的。而银行保险一旦涉及资本融合,将产生比分销协议、战略联盟模式下复杂得多的风险,这必然会给监管机构带来许多新的挑战,如产品的界定问题、监管套利问题、消费者利益保护问题,等等。如何进一步加强银行和保险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配合,逐步将已经建立的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升级为一种正式的监管制度安排,实现双方共享监管信息,建立分业监管的协调机制,避免监管交叉和监管真空的出现,是监管机构在引导和规范银行保险未来发展时所必须思考的问题。
[参考文献]
[1]吴定富.中国保险业发展蓝皮书[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6.
胡浩.银行保险——商业银行综合经营丛书[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黄金财.欧洲银行保险制度的现状及发展趋势[J].保险研究,2002,(7).
黄金财.法国、意大利银行保险制度比较研究[J].中州学刊,2002,(3).
郭琳.亚洲地区银行保险经验借鉴[J].保险研究,2006,(1).
银保业务自律公约出台.中国保险报,2006-09—05.
吴定富.吸引银行国企进保险市场[刚.中国保险报,2006—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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