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银行、证券混业经营的过程,目前国际保险并购也表现出国际保险业混业经营的态势。值得关注的是,保险业毕竟有自己特殊的职能和作用,有自己规定的经营属性和业务范围,尤其是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且更明确的现代市场经济。应该说,金融融合和金融超市所表现的是保险、银行、证券三者相互利用各自的优势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业务。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国际保险企业可以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经营以保险产品为主的各种产品,但并不是只能经营一种“混合”的产品。因此,金融“混业经营”是国际保险企业的一种经营模式,但不是一种定式。
新型风险和巨灾风险给保险人的承保能力和偿付能力造成了新的压力,迫使保险人寻找新的方法防范和处理风险,这就促进了国际保险市场保险产品的不断创新,诸如已经出现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Alterative Risk Transfer,简称ART方式)的国际保险产品创新。ART的重要形式如保险证券化,其实质是通过借助证券方式和工具从资本市场获取大量资金,并通过将保险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上的方式扩大承保能力。保险证券化的产品和证券化工具作为传统保险的替代或补充,能有效解决巨灾风险的承保能力的不足,并逐步受到各国保险公司的重视。但是,ART并不能完全代替传统保险产品,未来国际保险产品的发展模式将是以传统与非传统的保险产品相结合并不断创新保险产品的模式,各国保险公司可以通过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的组合来防范和控制全球范围内的各种风险。另外,随着世界金融服务一体化的发展,银行保险不仅会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发展,而且可能会出现保险银行,就是通过传统的保险销售渠道来销售银行产品。同时,由于互联网具有超越时空限制进行信息交换的特点,所以能使保险公司获得更多的时间和更广阔的空间拓展业务,随时随地为客户提供24小时全球性营销服务,深入到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地域的人群,实现更加灵活方便地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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