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相对来说很小的一笔费用作为报酬,并且该报酬数额不得超过双方就法律费用协商达成的限额。有的仅负责诉讼费用,如瑞典的诉讼保险负责支付被保险人参加诉讼的费用,但是被保险人个人出庭费用以及因诉讼而造成的工资损失不在内。对于由被保险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公司有责任支付。如果被保险人有资格获得法律援助,他就应当去申请援助,保险公司将不补偿应由法律援助支付的那部分费用。此外,执行判决的费用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保险公司也不补偿被保险人在诉讼中因本人过失行为造成的不必要的开支。需要着重强调的是,保险公司最多负担4万瑞典克郎的保险责任,而在丹麦和挪威,被保险人如果有资格获得免费诉讼时,必须申请免费诉讼;如果获得免费诉讼,保险公司仅承担支付胜诉的对方当事人的费用的责任;如果基于不存在诉讼的适当理由而被拒绝给予免费诉讼,则不能使用该保险。因此,只有当因经济理由申请免费诉讼被拒绝时,诉讼保险才可以使用。
目前我国可能暂不具备实行免费诉讼的条件,法律援助资金又极为匮乏,因此,实行诉讼保险制度对于大部分国民而言具有积极的意义。
那么关于诉讼保险制度的内容就介绍到这了,更多精彩请大家持续关注我们网站。
相关推荐:
关于寿险产品的销售风险
论中国保险业的现状、问题及原因分析
相关推荐:
下一篇:关于改善保险法律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