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原解放军画报社离休高级记者孟昭瑞向法院起诉解放军出版社未经许可在其出版的《在志愿军司令部的岁月里》、《朝鲜战争中的美英战俘纪事》等7本书, 下面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的纠纷案例。
被告称涉案摄影作品均系孟昭瑞在原解放军画报社工作期间完成的职务作品,孟昭瑞仅享有署名权而非全部着作权,因为同属于军队文艺系统,他们对这些照片有优先使用权,而使用职务作品、新闻作品是无须经过作者本人同意的。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摄影作品均系孟昭瑞在工作期间、以原解放军画报社记者身份、受原解放军画报社指派所拍摄完成,应属于职务作品,孟昭瑞享有署名权等人身权利及一定范围之内的着作财产权利。考虑原、被告双方关系、涉案作品拍摄时的特定历史背景等情节,判决被告在就涉案12幅摄影作品以适当方式为原告孟昭瑞署名之前,不得出版发行《在志愿军司令部的岁月里》、《朝鲜战争中的美英战俘纪事》等7本书;同时向原告孟昭瑞书面致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5000元。
2004年7月,解放军报高级记者乔天富起诉中青网和中国青少年计算机信息服务网,称被告未经其同意在“国庆50周年庆典大阅兵图片集”、“九月讲述女兵的故事”、“兵器大观”等网络页面上,使用了原告摄影作品99幅,且未署名及支付报酬。不仅如此,被告在使用时还对部分作品进行肆意剪裁,未展现摄影作品的原貌,严重破坏了作品的完整性。被告的上述行为侵犯了本人就这些摄影作品所享有的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获酬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被告辩称:涉案99幅摄影作品是原告在履行其所在单位职务时拍摄的职务作品,原告仅享有署名权,不享有其他着作权,因此其不是本案适格原告。
编辑老师在此也特别为朋友们编辑整理了职务作品著作权的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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